今年省內多個城市持續出現的灰霾是各市環境治理的重點之一。 本報記者 左慶 攝
本報濟南1月23日訊(記者 廖雯穎) 23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3年環保工作情況及2014年工作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針對
大氣污染“誰惡化誰付費,誰改善誰補償”的地區間生態補償制度已進入財政廳編制補償方案階段,近期有望付諸實施。
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在全省環保工作會議上曾提到,我省將建立大氣環境質量地區間橫向生態補償制度,由省市兩級財政撥款,對空氣質量改善的城市進行補償,惡化的城市則需向省里交納生態補償金。
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透露,這一生態補償制度正在積極制定中,目前財政廳會同環保廳正在編制具體的補償方案。待財政廳編制工作完畢,“省政府討論通過后,很快就可以實施了。”
謝鋒表示,城市大氣質量之間是彼此影響的,“具體說誰污染誰,由氣象因素決定,具體過程很難搞清楚。但有一點很明確,哪個城市空氣質量不合格,肯定會對別的城市造成污染。誰空氣污染嚴重,影響了別人,就應該拿出錢來賠償損失;相反的,誰出了力,空氣質量搞得好,為別的城市輸送了清新的空氣,理應得到經濟補償。”
鑒于城市之間無法相互給錢,我省開創這種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通過省市兩級財政撥款方式,誰空氣質量惡化了就向省里交錢,誰改善了省里就給誰發錢,一季度一結算,賞罰分明。謝鋒強調,沿海城市和內陸城市本身空氣質量存在差異,補償的依據并非空氣質量本身,而是惡化或改善的幅度,“不會出現老給威海、煙臺發錢的情況。”
針對大氣質量反彈區域,省環保廳還將暫停審批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為實現到2020年全省大氣質量比十年前改善50%左右的目標,山東去年年底將“大氣質量逐年改善”列為區域發展約束性的要求。建立區域間的橫向補償機制,就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在城市間樹立標桿,鼓勵各市加速改善大氣質量。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