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各地兩會正在召開,不少地方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新年要辦的“民生實事”,如河北提出5件、云南提出10件,湖北、四川等省份也明確提出了辦好 “民生實事”的目標。 一年一度的地方兩會是籌劃部署當地工作的重要平臺。將要辦的“民生實事”作為政府履職的重點內容公開發布,既體現民生情懷,也體現決策民主。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二批部署會議上強調,從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入手,著力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各地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應盡之責;扎實辦好 “民生實事”,也是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應有之義。
一件件民生實事,關乎區域發展,關乎百姓切身利益。如四川提出將解決400萬農村人口和50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河北將著力實現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50萬人,湖北將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40萬套……這些事都與人民群眾利益最直接,因而最受群眾關心。政府能否兌現承諾,猶如一塊“試金石”,檢驗著政府的決心與誠意,也考驗著政府的決策水準與行政效能,直接影響著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評價。
回望2013年,通過
落實“民生實事”,很多地方在改善民生方面成果顯著,贏得了廣泛贊譽。不過,也有部分地方年初確定的“民生實事”落實不理想,有的完成進度不到六成。這就提醒我們,“民生實事”的決策應當更加重視實事求是。
“民生實事”乃是“民心工程”,落實不到位理應反思,包括決策是否科學、執行是否合理等,都應“回頭看”,以便積累經驗、汲取教訓。倘若確屬受制于客觀條件,也應及時告知公眾,妥善制定后續方案,爭取百姓理解與支持。說到盡量做到,方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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