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我市農民關注的“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調整聽證會”昨天下午舉行,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的12名農民參加人,4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加人、2名有關利益相關方參加人、2名專家學者參加人以及8名市有關部門代表全部同意上調方案,部分參加人還分別從不同方面對聽證方案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市物價局將匯總聽證會意見,并聽取市民意見后,修改完善調整方案,形成報告上報市政府決策。
現行標準近10年沒調整 “我市現行的征地年產值、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近10年未作調整,此次擬調整
征地補償標準,以現行征地補償項目和補償標準為基礎,以2005至2012年建安成本及農產品產值增長幅度為依據擬定。”聽證會價格調整方案陳述人、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于紅軍介紹說,我市分別于2004年3月、2005年9月制定了原市內四區(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區)、五市三區(嶗山、城陽、黃島區和即墨、膠州、膠南、平度、萊西市)的征地年產值和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標準,但發展到現在,現行補償費標準與農產品產值、建安成本不相適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明顯偏低的,應盡快調整提高。
根據聽證方案里的測算數據,近年來我市農產品產值增長較快,以小麥、玉米產值為例,2012年小麥、玉米畝產值分別為916元、1049元,分別較2005年增長67%、94%,但農產品及青苗補償費標準并未增加;近年來建筑材料價格及工資增長較快,水泥、沙、石、磚、瓦、鋼材等主要材料價格均有所上漲,人工費增長118%,引起建安成本大約增加60%,但地面建設項目補償標準并未提高。
李滄征地年產值不作調整 “考慮到市南區、市北區已無耕地,且2004年我市制定的原市內四區征地年產值高于目前實際的耕地年產值,本次擬對李滄區征地年產值不作調整,擬對四市、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征地年產值不再劃分城市規劃區內、外,并作適當調整,調整后的平均上調幅度為35%。”于紅軍介紹說,其中嶗山區由原來的每畝2000元擬調整為每畝2350元,黃島區、城陽區由原來的每畝1800元擬調整為每畝2350元,平度市、萊西市由原來的每畝1500元擬調整為每畝2150元,即墨市、膠州市由原來的每畝1600元擬調整為每畝2150元,而李滄區擬不作調整,仍然執行目前的每畝4000-5000元。
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有兩方案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的補償標準共有25大項上百個類別標準,包括了地面上的建筑、樹木、農作物、水井等項目,本次新增了廠房、門垛、廠區大門、外樓梯、地面、路面、茶園等附著物及補償標準,補償標準平均上調幅度為34.5%,其中,市內三區和四市三區上調幅度分別為27%、42%。“為解決征地過程中存在的搶種、搶栽青苗和其它地上附著物,我們將果樹、葡萄補償標準,由根據生長期按株計算補償費用,調整為按果園面積計算補償費用;對新增的茶園補償標準也根據生長期按果園面積計算補償費用。”于紅軍解釋,青苗補償費仍按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根據區域劃分,市物價局擬定了兩個關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的方案,方案一:仍沿用現行政策框架,即市內三區作為一個區片,四市三區作為一個區片,分別對兩個區片的補償標準作出調整;方案二:為加快實施全域統籌戰略,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結合嶗山、城陽、黃島區實際情況,將嶗山、城陽、黃島三區直接與市內三區納入一個區片,使用同一個補償標準,四市作為一個區片,執行一個補償標準。
現場:28名參加人全同意上調方案 昨天聽證會現場,28名參加人分別闡述了自己的觀點,所有人都認為調整補償標準是必要的,同意上調方案,對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多數參加人傾向于第二套方案。
“方案中補償標準提高的幅度偏低,而同期我們的物價上漲較快,比如人工費上漲超過了100%。”聽證會專家學者參加人、中共
青島市委黨校教授劉文儉說,從調整方案看,保護了農民的利益,能促進節約、保護土地資源。劉文儉還建議出臺動態調整的機制,比如每3年根據相應的物價上漲等情況調整一次。來自市農委、財政局等單位的參加人也提出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
12名來自各區市的農民參加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多數農民參加人認為補償標準提高的幅度偏低,希望在方案的基礎上再提高一些。“除了調整的方案,征地過程中補償標準的公開公示、補償資金的及時發放落實等方面的配套規定也應該有。”來自膠州市里岔鎮林家莊村的柳敘玉、萊西市孫壽鎮遲家莊村的周明光、萊西市姜山鎮后龐村的宋維金等參加人都提出了類似的細節建議。
宋維金還建議,個別的補償標準應該更細化,比如果樹一項補償標準為每畝4000-8000元,中間的差價稍大,具體執行起來可能會產生不同意見。
釋疑:方案中擬定的是政府指導價 根據聽證會參加人對 “補償標準提高的幅度偏低”的意見,于紅軍解釋說,方案中擬定的是政府指導價,也是執行的最低限價,方案正式出臺后,各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不低于規定的補償標準基礎上,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其中補償標準未涉及或者無法參照補償的以及征地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的,可由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進行價格認定,確定補償標準。
另外,方案對新舊政策銜接做了規定,新的補償標準實施后,此前已進行征地補償的,按原標準執行;已征地但尚未補償的,按本次規定的標準執行;同一項目尚未補償完畢的,統一按新規定的標準執行。
進展:今明兩天市民可提建議 “聽證會結束后,我們將根據各參加人的意見,修整調整方案,對參加人提出的所有意見和建議進行充分論證,采納或不采納都將給予理由答復。”聽證會聽證人、市物價局副局長秦青松介紹說,除了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今明兩天市物價局還將繼續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市民對方案有意見和建議,可撥打市物價局電話85911400或發送到電子郵箱(qdwjzh@qing-dao.gov.cn)提出。
“大約15個工作日內,我們將整理好各方意見,形成聽證報告,上報市政府決策。”秦青松告訴記者,形成最終調整方案后,報省物價、財政、國土資源三部門同意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