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15日訊(記者 朱薪雨) 記者15日了解到,青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從2013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
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和生活補助,惠及全市 2.3萬名優撫對象,實現各類優撫對象補助標準城鄉一體化。
本次提標,殘疾軍人撫恤金執行國家新標準,增幅平均達15%,按照一至十級傷殘的不同標準,十級傷殘撫恤金從每人每年3160元提高到4150元,一級傷殘從37940元漲至43630元。
城鎮“三屬”撫恤金按國家提標幅度執行,增幅為15%。其中,烈士遺屬撫恤金每人每年1458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達到每人每年12600元,病故軍人遺屬每人每年11940元;農村“三屬”撫恤金標準也提高至城鎮“三屬”標準,增幅約90%,其中三類人員人數分別為449人、225人、283人,總共涉及農村近千名人員。
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島城還提高了在鄉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在國家財政給予每人每年提高600元的標準上,青島市再增加960元,最終平均每人每年888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兩參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按國家提標幅度執行,達到每人每年3840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