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13日訊(記者 從春龍 通訊員 楊永彬 李隆財)近日,東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經調解養犬人王某賠償原告李某因狗咬傷所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共計1.5萬元。
王某經營一家工廠,因為院子里有一些設備怕被人偷,遂養了一條黑背犬“黑虎 ”看家護院。偶爾讓“黑虎”出去“放放風”。誰知這一放放出事來了,
鄰居李某稱王某家的“黑虎”咬傷了他家的小狗,李某阻止時又被“黑虎 ”咬傷,流血不止。事后李某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后經鑒定李某構成
十級傷殘。李某隨要求王某賠償損失,但王某并不認可是“黑虎 ”咬的李某,不同意賠償,李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王某賠償各項損失4萬余元 。法官對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上述調解協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