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1月5日訊(記者 曹思揚) 青島市今后更新的
出租車將取消“標準型”和“豪華型”的劃分,并統一實行9元的
起步價,空駛費將分三個里程段遞增。補充、完善的運價政策自去年12月30日起執行,具體時間以車輛更新或計價器調整完畢為準。
日前,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委聯合下發通知,今后青島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取消“標準型”和“豪華型”的劃分,其運價也不再分“標準”與“豪華”兩個檔次,而是采取統一的運價政策。凡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一律按起租費9元(基價3公里內)、車公里租價1.40元的標準執行。過渡期間,按照“新車新辦法、老車老辦法”,未到車輛更新年限的“豪華型”客運出租汽車,仍繼續按現行政策規定的起租費12元、車公里租價1.90元的標準執行,直到車輛更新結束為止;也可由經營者自愿提出申請,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后,執行統一運價。運價變更后不得再次更改。
據了解,2006年8月,青島市出租行業通過招標確定了桑塔納3000、捷達奧運之星、帕薩特2.0L、紅旗CA7180A4E作為市區出租汽車專用車型。目前,紅旗、捷達奧運之星兩款車型已經停產,市區出租汽車更新的選擇受到局限。截止到2013年底,青島出租汽車平均使用年限約為6年,平均行駛里程約為76萬公里,車輛老化、安全系數下降,已開始進入報廢更新期。
2013年12月末,青島市區客運出租汽車更新專用車型舉行了招標會,目前中標結果已經進入公示程序。根據性能、舒適等條件,確定兩款通用型、兩款舒適型共4款車型,供經營者自行選擇。為節省能源,應對油價上漲帶來的成本增加,投標的車型具有滿足汽油、天然氣兩種燃料使用要求。
針對目前青島客運出租汽車長途運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客運出租汽車長途運營空駛費政策被完善,具體標準是:6公里(不含6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50%加收空駛費;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100公里(含100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50%加收空駛費;超過100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75%加收空駛費。
補充、完善的運價政策自2013年12月30日起執行,具體時間以車輛更新或計價器調整完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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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長途空駛費、合乘打票均需對計價器進行調整。調整遵循自愿原則,需要調整計價器的,可由車主提出申請,所在企業統一組織進行升級,并按規定繳納程序調試費、計價器檢定費;也可在計價器年檢時一并調整。計價器調整后的出租汽車,應當張貼新式運價標簽。 本報記者 曹思揚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