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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攀 近日有媒體報道,深圳一家電子廠被舉報涉嫌非法使用數十名童工,其中大部分是來自四川涼山十多歲的小學女生,也有少部分男生。這些童工每天工作12小時,每月固定工資僅2000元。但這些童工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其中一個孩子對記者說:“我在這有米飯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我不想回家。”(1月5日中國廣播網) 童工被“解救”,本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然而一句“我不想回家”,又讓我們陷入了沉默 。感謝這個孩子所說的話,讓我們知道了遠比字面上更深刻的社會現實。試想,如果不是這個孩子,我們只會為深圳這家工廠使用童工感到憤慨,只會對深圳相關部門“解救”這些孩子感到慶幸,甚至還會對四川涼山當地政府在孩子們返鄉時組織人員迎接感到溫暖……可在這樣的完美之下,最深層次的問題被掩蓋了。當這些孩子返鄉后,因為窮上不起學,就是勉強進了學校或許又會因為厭學或趕不上學習進度,最終還是輟學在家,過著沒有米飯、沒有肉,只有玉米和土豆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
說白了,童工事件不是某一個黑心企業的問題,更不是某一個家庭的問題——家里太窮,或者是父母認識不夠,讓孩子輟學打工掙錢;甚至不是某一個社會問題——義務教育落實不到位、地方經濟發展不好、扶貧資金沒有用到實處等等;而是一個綜合的 、系統的 、盤根錯節與相互聯系的社會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單獨啟動一個工作,從一處著手、使勁兒,都遠遠不夠,甚至結果更糟,它需要一個系統的改變。
這是一個法律的悖論,按照勞動法是不能使用童工的 ,按照義務教育法是不能讓孩子輟學的,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應該保障他們的生活的……這么多法律提供保障,可到最后他們反而更加沒有保障。而且因為一些法律法規沒有落實,遵守另一些法律法規,就意味著更糟糕。把孩子送回家,這是防止出現童工的第一步;而要根治童工的問題,就需要各種配套措施的跟進。只有當這些孩子的上學問題、生活問題解決了,我們才能說解救童工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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