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島城今后將
不再啟用豪華型出租車等情況,市物價局日前聯合市交通委出臺了相關出租車價格辦法,在保持現行客運出租車
運價政策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對我市車輛更新后的相關運價政策進行了補充、完善。更新后的出租車將統一實行9元的
起步價。而針對目前日益興起的拼車現象,拼車乘客有望拿到多張發票。新規自2013年12月30日起執行,具體時間以車輛更新或
計價器調整完畢為準。
?? 變化1 更新車起步價一律9元
根據國家關于客運出租汽車車輛8年強制報廢更新要求和新修訂的 《青島市市區客運出租汽車更新專用車型基本技術標準》規定,今后我市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取消 "標準型"和"豪華型"的劃分,其運價也不再分"標準"與"豪華"兩個檔次,而是采取統一的運價政策。凡更新后的客運出租汽車,一律按起租費9元(基價3公里內)、車公里租價1.40元的標準執行。過渡期間,按照"新車新辦法、老車老辦法",未到車輛更新年限的"豪華型"客運出租汽車,仍繼續按現行政策規定的起租費12元、車公里租價1.90元的標準執行,直到車輛更新結束為止;也可由經營者自愿提出申請,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后,執行統一運價。運價變更后不得再次更改。
據了解,2006年8月,青島市出租行業通過招標確定了2款豪華車型和2款標準車型作為市區出租汽車專用車型。目前,紅旗、捷達奧運之星兩款車型已經停產,市區出租汽車更新的選擇受到局限。截止到2013年底,出租汽車平均使用年限約為6年,平均行駛里程約為76萬公里,車輛老化、安全系數下降,已開始進入報廢更新期。這也意味著,隨著紅旗出租車的逐漸退出,12元起步價的出租車將在島城成為歷史。 變化2
???空駛費收取分三大類
針對目前我市客運出租汽車長途運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本著 "既不增加絕大多數乘客(90%以上)負擔、又可保障駕駛員合理收益"的原則,采取分里程段提高空駛費比率的辦法,對青價費 [2010]52號文件有關規定予以補充、完善。具體標準是:6公里(不含6公里)至35公里(含35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50%加收空駛費;35公里(不含35公里)至100公里(含100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50%加收空駛費;超過100公里,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75%加收空駛費。 變化3
????拼車將打印多張車票
針對火車站、機場、長途站等客流集散地乘客合乘出租汽車、計價器又無法按照合乘規定打印車票的問題,通過調整計價器程序,對同一地點上車、不同地點下車的乘客,增加按下車地點計價器顯示金額70%打印車票的功能。
此外,鑒于長途空駛費、合乘打票均需對計價器進行調整,通知明確計價器調整工作遵循自愿原則,不作硬性要求。需要調整計價器的,可由車主提出申請,所在企業統一組織進行升級,并按規定繳納程序調試費、計價器檢定費;也可在計價器年檢時一并調整。計價器調整后的出租汽車,應當張貼新式運價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