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1日訊(記者 景毅) 2013年12月31日晚,
魯信長春花園一名中年女子在家中
服藥自殺,120急救人員趕到后將她抬到救護車上,結果車開了沒幾步,就被一輛私家車堵住了去路。醫護人員拉響警笛,民警在樓下不停喊話,小區住戶試圖把車抬走,最終122交警指揮中心通過車牌聯系了車主。幸運的是,堵路時間只有十幾分鐘,輕生女子被送到醫院后,被及時搶救了過來。
“多虧沒再耽誤時間,不然真出大事了。”2013年12月31日晚10時30分,魯信長春花園3號樓內發生一起險情,一名中年女子倒在家里地板上,旁邊撒了一地藥片。參與急救的醫護人員說,當時那名女子已經昏迷,身上散發著濃重的酒味,年幼的孩子和一位老人守在旁邊。
醫護人員將女子抬到樓下,結果急救車剛開動沒多久,發現小區的唯一通道被一輛深色轎車堵得嚴嚴實實。“旁邊只留下一米寬的空,兩個人并排過去都費勁,何況一輛車了。”說起堵路的私家車,醫護人員都憤怒不已,因為急救車進小區時就是走的這條路,從停車到把人抬下來最多10分鐘,為了節約時間急救車根本沒熄火,車頂上的警示燈一直閃爍,堵路的車主肯定能看到。
為了盡快找到車主,急救車打開警笛,把樓上的不少居民都吸引下來,唯獨沒有車主的影子。圍觀群眾得知情況后也氣憤不已,紛紛幫著喊話 ,5分鐘過去了,擋路車主仍沒有出現,幾位熱心居民提議直接把車抬開,但由于車重人少,嘗試了幾次也沒有挪動。
這時,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趕到現場,但一時也無法找到車主的住處或聯系方式。110民警無奈撥打122,交警部門通過車牌找到了車主的電話,匆匆下樓的車主趕緊把車移開,民警當場批評了該車主。由于時間緊急,120急救車沒有再耽擱快速駛出小區,因搶救及時,女子已經暫時脫離危險。
■延伸
小區亂停車到底誰來管? 此前,小區因亂停車釀成大事故的情況時有發生。經過這件事,魯信長春花園物業工作人員也很無奈,“遇到這種情況物業只能提醒。”
那么小區亂停車到底歸誰管呢?交警部門表示,封閉小區里的停車問題他們也愛莫能助,“公共道路交通狀況歸我們管,封閉小區的車位、通道只能找物業協調。”
“我們可以幫著協調,但無權處罰。”城管執法人員介紹,人行道上亂停車歸城管負責,封閉小區停車問題不在城管管轄范圍內,如果商販在小區里占路經營,或私搭亂建的施工車輛到小區里停車,這些情況城管可以依法處理。
此前,有專家建議給小區物業放權,物業可對亂停車現象進行處罰,不過嶗山區北村新苑小區的實踐證明,此舉也有很大爭議。市物業辦表示,物業罰款沒有法律依據。
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建議,最好能出臺專門針對小區內道路及停車管理的法律條款,授權物業或業委會對亂停車實施有法律依據的處罰,畢竟小區屬于較封閉的環境,有很強的自制性,由公共執法部門查處停車情況不太現實。
交警、城管、物業管不了,不代表拿小區亂停車沒辦法。在新《消防法》中,對這種行為明確了處罰辦法: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但是因亂停車引發的事故,法律暫時沒有連帶責任的規定。 記者 景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