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透露,當前中國
城鄉居民養老金月人均81元,還不及低保的一半。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8月,全國平均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352元、每人每年2264元(平均每月為189元)。(12月27日《京華時報》)
目前,養老制度的改革正大步向前,覆蓋城鄉的制度體系已經基本建成,“老有所養”的全民愿望得到了制度性保障的可能。然而,養老制度的水平還有待提高——當養老金不及低保時,養老保障就有些像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
雞肋。
要想化解這種尷尬,必須強調養老制度改革的均富式方向。目前“延遲退休”已成定局,然而民眾依舊意見不少,這與養老制度的雙軌制不無關系。改革要大步向前推動,如何破除養老制度雙軌制是一項繞不過去的議題,建立“均等”的養老制度,理應成為改革的重點與焦點。另外,在實現了均等的基礎上,養老制度的改革還應指向均富。若養老改革只是實現均等,而人們的養老金沒有根本性變化,那么均等的結果只是一種抽象的公平實現,而非真正的養老水平的改變。
要實現養老制度的“均富”,或有兩種情形:一是并軌后養老水平向下看齊,養老服務是平等的,而養老水平還是一樣 ,甚至出現養老金不及低保一半的尷尬;一種情形是,并軌后養老水平向上看齊,雖然未必能夠完全達到那些被羨慕群體的程度,但至少是在看齊,是一種向上的均富式改革。顯然,唯有后者才能同時保障養老公平與養老權利的雙重實現。
當下,有人建議“先加薪再并軌”,以減少來自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職工的阻力。將加薪與并軌混淆在一起,有過分優待這些群體的嫌疑,卻至少傳遞出一個信息——并軌只是形式上的,而“提高工資收入或者提高養老金”以保證養老質量,才是內核所在。既然如此,考慮提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職工群體的養老質量,就不能忽視原本處于劣勢地位的一般群體,這樣才是向上看齊的均富式改革,才能避免“不及低保”的尷尬。只有實現了均等和均富的目標,人們才會覺得養老改革是在提升自己的養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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