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2月27日訊(記者 郭玉華) 2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委下發通知,從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
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27日記者采訪獲悉 ,從2013年開始,
青島已將城市和農村的
失獨家庭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遠超
國家標準。
據不完全統計,青島現有獨生子女家庭80多萬個,自2000年以來約有近千名未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死亡事故。除給予失獨家庭每人每月500元扶助金外,對具有本市戶籍且享受低保,其獨生子女死亡或獨生子女重度殘疾等老年人,給予每月60小時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按照城鎮每小時15元,農村每小時1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此類老年人入住非營利普惠性養老機構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助;養老機構收住享受低保的上述老年人,收費不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財政部門按照當地普惠性養老機構平均收費標準的80%給予補助。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