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今年在全省率先試點教師從業資格每5年定期認證和
注冊登記制度。記者12月26日從青島市教育局獲悉,從12月27日開始,中小學教師要上網申請注冊,之后進行一系列審核,明年3月將對注冊情況進行公示。注冊實行五年一周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將失去
教師資格。
青島為全省探路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中小學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教師注冊改革,有三個目標,第一是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全面評價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二是客觀公正記錄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和參加培訓學習情況,促進教師終身學習和全面發展;三是規范教師行為,促進教師不斷加強師德修養,建立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山東省教育廳于今年10月底公布了山東省教師資格注冊試點工作方案,將青島、臨沂市和萊蕪市列入首批
試點范圍。
青島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根據省內要求,結合青島實際進行制定,青島改革將為全省開展積累經驗,2015年起在全省推開。
四類教師不在試點范圍 青島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范圍為公辦小學、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在編在崗教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的教師不在此次試點范圍。
初次被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的,應自聘任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實施試點前已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應按規定時間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后,每5年進行一次定期注冊。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
注冊周期內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級,師德表現合格,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且完成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不少于360個繼續教育培訓學時,定期注冊合格。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違反師德判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冊不合格: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累計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定期注冊: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教師繼續教育學時的;注冊有效期內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首次注冊時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注冊有效期內,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中小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借調、支教、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因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暫緩注冊的,應參加相關培訓,補齊繼續教育學時;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暫緩注冊的,由學校組織考核,提交任教學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暫緩注冊的,在恢復教育教學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學校進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注冊不合格立即調離 定期注冊合格人員 ,可在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享受相應的教師待遇。
暫緩定期注冊人員 ,自相應教育行政部門作出暫緩定期注冊意見之日起滿2年,仍未注冊合格的,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學工作崗位。
注冊不合格人員,應立即調離教育教學崗位,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各區市教育(體)局所屬學校報由各區市教育(體)局負責審核注冊;市教育局所屬學校由市教育局負責審核注冊。各區市教育(體)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廳分別完成注冊初審、復審、終審。
申請定期注冊的人員應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如有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相應教育行政部門應視情況作出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的意見,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記者 單俊楠實習生 任慧璇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