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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權 12月15日下午6時50分,廣州越秀區起義路217號的建業大廈發生火災。盡管之前氣象預報中提及的冷空氣給廣州帶來的大雨如期而至,但是依舊沒能阻止猛烈的大火燃燒,這座25層的大廈被燒得通透。廣州消防部門一共出動了27個中隊,58臺消防車,約350人在場處置。從著火到完全撲滅,明火燃燒時間超過12小時。(12月16日中國廣播網) 縱觀整個火災過程,有一個細節值得思考:58臺消防車、350名消防隊員的奮力撲救,再加上如期而至的大雨相助,這場大火仍然持續了12個小時之久。根據互聯網上流傳的現場圖片,即便消防車的吊臂已經達到極限,其噴射的水柱也僅能到達約10層樓的高度。
眾所周知,高層建筑安裝使用的電器設備多,用電負荷大,配電線路多、可燃物多,極易誘發火災,又由于位居高空,片刻之間就能發展成立體火災。在現有消防設備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消防官兵正確判斷火情,實施滅火、救援以及樓內人員的逃生都十分困難。比如,2008年央視配樓發生火災,面對14樓以上的火勢,消防官兵根本無計可施;而2010年11月的上海靜安大火,造成58人死亡,56余人失蹤,其中大多數人都居住在 10樓以上的高層。這次
廣州大火,無疑讓高層建筑的消防問題又一次擺在民眾面前。
在建業大廈火災中,與其說大火是被消防官兵撲滅了,不如說大廈已經被燒成了空架子,沒有東西可再燃燒了。圖片中,高樓大廈與消防吊臂高度的懸殊,引發網友的集體擔憂:火災發生時,住在高層的居民,如何在消防救援鞭長莫及的情況下脫離火海?消防人士和專家一再提醒:高層建筑火災主要靠自救。然而,豐富的火場逃生知識,還需要健全的高層消防設施作為標配,否則,一旦火勢蔓延,悲劇仍然難以避免。從央視配樓起火到上海靜安大火,再到這次廣州建業大廈事故,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存有軟肋已經成為火災失控的一大成因。
1995年11月1日開始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防火、防煙分區、建筑構造、疏散樓梯和消防電梯以及消防給水等消防設施的建設作了細致的規定。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要兼顧防火安全性和投資合理性,利益權衡之下,消防材料設備施工不過關成為了常態,這就為高層建筑留下安全隱患。另外,城市發展速度越來越快,動輒數百米的高層建筑不斷涌現,與之相對應的卻是 ,相同級別的消防設施遲遲跟不上。由此,也不難理解,建業大廈的一場大火,能夠讓不少居住、工作在高層的民眾擔憂不已。希望這次大火能讓我們的頭腦冷靜下來,控制一下競相修建“高樓”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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