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報訊 12月16日,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發布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其中包括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征
契稅。根據發布的《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征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征契稅。此外,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貨幣補償并用于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按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記者注意到,隨著兩部門通知的發布,2010年發布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同時廢止。兩個通知對比,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調整不大,但新通知擴大了享受稅收優惠的棚戶區范圍,即包括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國有墾區危房。
此外,通知也重新定義了所謂改造安置住房,即相關部門和單位與棚戶區被征收人簽訂的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或棚戶區改造合同(協議)中明確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過改建、擴建、翻建等方式實施改造的住房。兩部門明確,通知自2013年7月4日起執行。2013年7月4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稅款,按有關規定予以退稅。
目前,島城購房者購買普通住房契稅政策規定是這樣的:新房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契稅1%,大于90平方米不足144平方米契稅1.5%,大于144平方米契稅3%,不是首套購房契稅全部是3%;二手房的話,房產過五年首次購房唯一房產、90平方米以下,契稅1% ,房子過五年首次購房唯一房產,大于90平方米不足144平方米契稅1.5%,房產過五年首次購房唯一房產,大于144平方米契稅3%。(記者 李晨)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