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12月5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黑龍江中路路口設崗檢查,查獲
劉某某使用
偽造的機動車檢驗
合格標志的違法行為。
當晚10時20分左右,一輛黑色轎車沿金水路向西行駛至路口,
民警例行檢查時發現,司機劉某某出示的駕駛證副本的最后一行的
車輛檢驗標志與上面三行有區別,經仔細查驗,顯示的漢字稍微大一點、數字則偏細長,涉嫌偽造。
民警反復詢問,劉某某堅持說是自己的車輛
年審到2014年6月,民警發現該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未放置保險標志,便請其出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劉某某稱所有手續放在家中,自己忘記帶了。民警立即查詢車輛狀態,顯示該車有效期到2013年6月30日。
劉某某告訴民警,春節后他因工作調動從山西長治調到青島,車輛過了年審期后害怕被交警查到,又沒有時間返回車輛所屬地年審,便通過朋友花200元錢偽造了檢驗合格標志,沒想到被李滄交警識破、查獲。民警告知劉某某異地車輛可以持原籍車輛審驗委托書進行異地審驗,他的偽造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劉某某感到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