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各級檢察院先自查登記,對所有公務車輛進行清理,對照標準認定是否存在
違規公務用車,凡存在的,首先一律封存,停止使用,然后堅決按有關規定糾正處理,并在月底前處理完畢。自查登記情況要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檢察長對自查情況審核簽字。12月15日前,各市級院將自查情況匯總到省檢察院。
12月下旬起,山東省檢察院組成檢查組,對全省檢察機關
集中清理專項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同時,加大暗訪工作力度,加強隨機抽查,重點檢查自查自糾情況是否屬實,集中清理的十項問題是否存在。
“我們要通過這次專項活動確保每一輛公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留用的公車審批程序完備、使用得當,不能留用的處置合規、有據可查。”王成波說。(李占江 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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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
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黨政機關應當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干部的公務用車。
——摘自《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