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婁士強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允許醫師多點執業。其實早在2011年,我省就啟動了醫師多點執業試點,但實施狀況并不理想,更多的醫生還是愿意暗地“走穴”。(本報今日A07版) 允許醫生多點執業,目的是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優質的醫療資源,但執行上的“叫好不叫座”,還是讓政策的良好初衷打了折扣。這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和政策制定者,在充分調查研究和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幫執業醫生打消各種顧慮,回應廣大患者的期待。
在現實生活中,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較為普遍,尤其一些民營醫院和基層醫院,專家資源相對缺乏,這也是我省啟動醫師多點執業,力圖破解的問題。按照原衛生部下發的通知,各地要“積極引導醫師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多點執業”,就是為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共享,也受到了廣大患者的歡迎。
但在具體的試點過程中,允許多點執業的政策安排形同虛設,既浪費了優質的醫療資源,又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一方面,申請多點執業需第一執業醫院同意,考慮到“老東家”的態度,有“想法”的醫生也多了顧慮;另一方面,一些醫院給暗地“走穴”、“開飛刀”留了空間,收入高擔責少,讓不少醫生動了心思。醫師資源的公開流動受到阻礙,有需求的患者只能集中到大醫院,或者獨自承擔“專家會診”的高昂費用。
從現有的材料來看,在“單位人”或“體制內人”的培養模式之下,很多優秀醫生集中的大醫院不愿意“放人”,成了反對多點執業的“主力”;而多點執業過程中的醫療責任不明確,也成了不少患者擔心的問題。在其他省份的實踐中,類似的情況也都存在,這些障礙不破除,多點執業只能長期停留在紙面上,不僅無法回應普通群眾的期待,也有損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威信。
現如今,按照中央的最新決定要求,“允許醫師多點執業”被明確寫入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這讓廣大患者看到了新的希望,也是給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的嚴肅要求。能否打破限制醫生流動的制度弊病,建立相關的配套政策,對于職能部門是現實的考驗。當然,大醫院和基層醫院、民辦醫院的不同態度,更多的還是源于優質醫療資源的不足,正因如此,允許部分優秀醫生“自我加壓”多點執業,也只是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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