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1月14日訊(記者 朱薪雨 郝園園) 14日記者獲悉,
青島市
林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的意見》要求開展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嚴肅工作紀律。
在嚴明工作紀律中規定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和擅離職守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工作時間在電腦上從事上網聊天、購物、玩游戲、看電影 、聽音樂、炒股票等行為;不準工作時間下棋、打牌、扎堆聊天、逛街購物;不準在辦公樓內吸煙、嬉鬧、吵架、大聲喧嘩;不準在單位內鬧不團結,無中生有,搬弄是非,拉幫結派;不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騙取榮譽;不準刁難服務對象,工作態度粗暴,不按規則和程序辦事。
此外,不準奢侈浪費,工作餐一律不上高檔煙酒,除重大慶典、重要公務接待活動外,工作日一律不得午間飲酒,下班后一律關閉電腦、電源;不準在下基層時接受基層饋贈的土特產等禮品;不準“吃空餉”,即不準出現只見編制不見人,長期領工資不上班的現象,不準出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司法處理,但工資待遇未按規定處理到位的現象,不準出現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離崗經商辦企業,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現象,以及財政供養人員亡故,繼續領取工資等現象。
市林業局規定,凡在明察暗訪或紀律抽查中,發現有違反上述紀律的,發現一次通報一次,責令當事人和所在處(室、局、辦)站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取消當年度評先選優資格,并由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同一年度內違反上述紀律3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并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調整崗位或免職等處理,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給予處分;同時,還要追究其所在處(室、局、辦)站負責人責任,給予調整崗位或免職處理,取消其所在處(室、局、辦)站的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