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0月30日訊(記者 劉鵬實習生 李晨 ) 10月29日20時起 ,
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大貨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截止到10月30日下午5時,全市共查處重中型貨車交通違法 589起,其中查處超載171起 。
10月30日下午2時許,在杭鞍高架環灣路路口處,市北交警大隊冠縣路中隊組成的機動查車組正在路邊設點查車,交警在地面上安置了便攜式地磅,對接受檢查的貨車進行稱重。
此時,一輛裝載土石方的藍色大型貨車從身旁經過,車斗里的土石方形成了一個尖頂。交警要求司機出示稱重單據,但貨車司機沒有。“按照規定,貨車出廠時應該稱重并留有稱重單,如果稱重單上顯示超載,我們直接罰,如果沒有,就在現場稱。”交警介紹說。稱重后這輛大貨超載83%,被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隨后又一輛綠色貨車超載100%以上,被罰款2000元,記6分。
據民警介紹,此次整治行動,查車組將隨隊攜帶便攜式地磅當場稱重,同時嚴格車輛查扣處置制度,對無通行證、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行駛、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允許扣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暫扣機動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