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10月23日訊(記者 潘旭業 通訊員 梁鐵君 封凱明) 半個月前,滕州的張先生在金沙灘游玩時不慎將一部攝像機和一部照
相機丟失。
開發區警方通過相機內的一張請帖照片,連續查找多日,最終鎖定失主,將攝像機和照相機
物歸原主。
10月7日15時許,開發區薛家島派出所接到熱心市民李先生的報警,稱撿到一個包,內有一部佳能相機和一部攝像機,希望公安機關幫助查找失主。民警帶領聯防隊員在發現失物處的周邊走訪調查,尋找失主,并通過金沙灘景區廣播臺播報招領啟事,但是一直到19時左右,仍沒有人前來認領。
由于相機包內沒有任何能提供線索的物品,民警只好通過相機和攝像機內的照片、視頻來尋找線索。相機和攝像機里的圖像資料大多都是風景照片和人物照片,照片里面有很多人,僅憑照片無法確定失主身份。最后,細心的民警在其中看到了一張結婚請帖的照片,請帖上出現了一個名字“劉芳”。
民警通過信息系統查找到劉芳的信息,通過比對請帖上的照片,最終確定該劉芳是棗莊滕州人。但是通過滕州警方找到劉芳后,得知相機并不是她的。民警又將相機里的人物照片發給劉芳辨認,認出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是她的同事張某。民警聯系張某得知,包正是他丟的。
10月22日下午,張某的弟弟來到薛家島派出所,將失物領會。原來,張某一家三口國慶節期間來金沙灘游玩,不小心把相機包丟了,回家后才發現。他本來以為肯定找不到了,沒想到竟然接到了開發區薛家島派出所民警的電話,說攝像機和照相機找到了,這讓張某喜出望外。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