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劃圖紙,這棟兩層建筑是居委會辦公用房。
偉東幸福之城小區三年沒成立居委會一事,經本報連續報道后,引起李滄區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在多個部門的聯合協調下,事情有了新進展。10月18日,小區物業項目經理表示,開發商已將小區的辦公用房委托給物業管理,其中包括居委會所需的場所,他們將跟開發商協商,爭取盡快移交辦公用房。針對“斷茬期”居民辦事難的問題,虎山路
街道辦事處王主任表示,已經同百通馨苑社區居委會、金秋小區居委會溝通,在居委會未成立之前,偉東幸福之城和春和景明小區居民開證明、申領計劃生育補助等相關事項可以到臨近的兩個居委會辦理。
多次查看沒找到辦公房 偉東幸福之城小區在開發建設初期,預留的辦公用房到底在哪?10月17日上午,記者帶著疑問,再次來到虎山路街道辦事處。街政科謝科長告訴記者 ,在今年年初的時候,曾根據規劃圖紙辨認過該小區留給居委會使用的辦公用房位置,就在二期商業街附近,大約 300平方米。據謝科長講述,今年年初時 ,他曾來到小區查看,當時該處辦公用房閑置。
謝科長陪同記者尋找了當初規劃辦公用房的位置,處于偉東幸福之城二期17號樓前的一處兩層小樓,面積大約 300平方米,辦公用房的位置正靠近小區嘉誠物業的辦公地點。
雖然找到了當初規劃配建的辦公用房地點,但謝科長也表示,居委會的辦公用房以開發商實際移交的辦公用房為準。也就是說,目前找到的兩層小樓并不一定就是最后偉東小區的居委會辦公用房。謝科長就辦公用房問題多次聯系開發商 ,負責人張先生稱一直在外地。記者只好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了解相關情況。
17日上午11時許,記者在二期17號樓物業辦公室見到了小區嘉誠物業項目經理。“現在沒有居委會,很多居民要來物業開居住證明。”劉經理表示,雖然他們可以為居民開具居住證明,但很多單位并不認可物業的公章。居民目前面臨的計劃生育補助、退休工資認證等相關證明物業根本無權開具,“我們真的幫不上忙,”劉經理很無奈,“物業沒法承擔居委會的全部工作。”劉經理表示,物業非常希望居委會能夠盡快成立。“現在小區的宣傳工作、社區活動都是我們物業來做,如果小區有了居委會,我們物業就可以同居委會一起搞社區活動,豐富居民的精神生活,更好地為小區居民服務。”
開發商不配合事情遇阻 “今年 7月15日,我們給開發商發了函,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采訪時 ,虎山路街道辦王主任介紹說,居委會的成立,辦公用房和社區規模屬于硬性指標,缺一不可。可達到規模的小區卻因為開發商遲遲不移交辦公用房而無法順利成立居委會。
今年 2月底、3月初,虎山路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內新建小區的相關開發商 、物業公司召開會議,專門商量研究居委會辦公用房的問題。“當時有十多家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到場,會議結束后,大部分開發商很重視,也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工作,目前來看,轄區內尚風尚水小區、海右重華 、藍山灣 、東方公園世家等新建小區都明確了辦公用房位置,有的正在辦理移交手續,有的已經移交了。”
然而,轄區內偉東幸福之城一期、二期,春和景明一期、二期開發商在年初的會議后,并沒有給予街道辦任何答復,移交辦公用房一事也遲遲沒有動靜。“偉東幸福之城3117戶居民,春和景明2549戶居民,小區規模都達到了成立居委會的要求 ,為了盡快拿到辦公用房,我們還找了兩家開發商的主管部門李滄區生態商住辦幫助解決這一問題,但兩小區開發商到現在一直沒有回應,我們確實沒有辦法。”
17日晚至 18日下午,記者嘗試多次聯系偉東幸福之城開發商負責人時 ,其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
物業 將督促開發商盡快移交 嘉誠物業劉經理告訴記者,開發商在房屋竣工驗收完成后,將小區的辦公用房全權交給嘉誠物業托管。“我們物業目前已經預留出小區成立居委會所需的辦公用房了。”
劉經理表示,目前小區20號樓一樓有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套二房子,準備留給居委會做辦公用房。“當然,這一套房子能否適合居委會辦公,還需要街道辦事處實地考察后才能知道。”
“現在居委會用房已經留好了,街道辦事處只需要給我們發個函,我們報給地產公司審批,通過之后就可以移交辦公用房,街道辦就可以向區政府申請成立居委會了。”劉經理表示,“我們會全力配合虎山路街道辦事處做好居委會選址及建立的工作。”
劉經理表示,還需要街道辦再給物業發函,然后他們跟開發商一起協商辦理。拿到函件后,他會及時督促開發商 ,盡快審批,及早交房,一定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工作。
18日上午8時許,謝科長專門來到物業辦公室,親自將函件交給了劉經理。劉經理再次表示一定會全力配合。
街道辦 開證明可上附近居委會 小區居民需要辦理的業務不能再耽誤。18日上午,李滄區民政局王副局長明確表示,居委會成立的前提條件,是開發單位在規劃設施峻工之后,配建的公共用房按規定交付的基礎上,街道辦事處根據戶數、入住率以及配建公共用房的移交情況,向區政府提交申請,然后進行居委會成員的選舉,根據規定,小區的戶數達3000戶左右,入住率要達到50%,民政局方面則為居委會提供人員、經費等后勤保障工作。在居委會成立的時間限制上,相關規定中并沒列出明確的時間限制。
記者從《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中查詢發現,針對此規定,行政管理與社區服務設施的一類中明確注明,在居民小區中社區居委會為必須配置項目,每3000人至5000人應配置一處。
目前,居委會的場所還沒有明確的著落,而即便有了用房,還需要進行申報、審批、籌備、選舉等等一系列工作,這也需要不少時間。對于居民來說,能有地方辦理自己所需要的業務,是眼下最急切的事,也是在居委會成立之前的空白期對居民最實際的幫助。
在這方面,虎山路街道辦事處王主任表示,街道辦一直與開發商聯系溝通移交公用房,最終是希望能為居民提供便利和好的服務,針對居民的實際需求,已經同百通馨苑社區居委會和金秋小區居委會溝通,居民們可以到兩處居委會臨時辦理業務。文/圖 記者 劉鵬 見習記者 許乃丹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