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10月8日訊(記者 陳之煥) 未取得導游證,就接團帶游客;未經(jīng)旅行社批準,就開始接私活……8日,青島市
旅游局通報了5名違規(guī)導游,并給予行政處罰。
8日,青島市旅游局通報了今年以來的5位違規(guī)導游。5月21日,青島宏坤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導游員高某某未經(jīng)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yè)務(wù)。高某某被責令改正,并被處以1000元罰款。
5月24日,導游韓某在帶團活動中未佩戴導游證,這一行為被山東省旅游監(jiān)察總隊執(zhí)法人員暗訪發(fā)現(xiàn)。隨后經(jīng)調(diào)查得知,韓某在未取得導游資格和導游證的情況下,為青島中國旅行社的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wù)。其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青島市旅游局依據(jù)《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給予韓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500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5月24日,單某某為青島中國旅行社帶團期間,因個人原因中止導游活動,介紹無導游證人員韓某接替帶團。單某某被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個月。
6月8日,導游劉某某為青島中百國際旅行社帶團期間,因個人原因中止導游活動,介紹無導游證人員劉某接替帶團。其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給予劉某某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個月的行政處罰。同時,劉某被責令改正,并被處以罰款1000元。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