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城的郭女士經營著一家婚紗攝影店,店里有一輛白色中型客車,有專門的司機載著新人和攝影師拍攝婚紗外景。車輛的年審合格證9月份就要到期了,但郭女士在網上查到車輛有違法記錄,要扣3分罰款200元。
郭女士委托同學陳先生到市南交警大隊咨詢情況,被告知,去年10月份郭女士的車在曲阜路和浙江路交叉路口
違法停車。市南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調出電子眼拍攝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看起來像駕駛員正在駕車,另兩張則顯示有人站在打開的副駕駛座旁門,和車里的人對話,路邊上還有一處禁止停車的標牌,由此判斷該車輛違反了“禁止停車”的禁令。
考慮到市南大隊門口很難停車,第二天,陳先生來到市北區市北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遼源路機動隊辦理車輛違法處理手續,但是工作人員說車上有駕駛員,不算違法停車,不能開罰單,“電子眼照片是在市南區拍的,你還是去市南大隊辦手續吧。”
接著,陳先生又來到市南大隊,被告知從照片上看來,確實是違法停車,因為停車地點在曲阜路和浙江路交叉路口,陳先生可以到曲阜路上的中山路中隊辦理違法處理手續。陳先生把前后經過告訴了郭女士,郭女士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違法停車,“不把違法停車這件事處理完,就沒法做今年的車輛年審。”
9月26日,記者跟隨陳先生再次來到市南大隊,辦理車輛違法處理手續的工作人員也無法判斷郭女士的車是否違法停車。陳先生申請了復議,由工作人員重新審查,判定郭女士的車違反了“禁止停車”的禁令,由市南大隊開出罰單。 文/圖 見習記者 劉秀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