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婁士強
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3日聯(lián)合對外發(fā)布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新辦法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規(guī)定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但超規(guī)模開會、超標列支費用、報銷審查不嚴等問題仍然存在。相比之下,新辦法適用對象的范圍更廣,審批措施更有針對性,對細節(jié)的考慮也更加全面。新辦法的出臺,對各級黨政機關也是一種警示:要用實際行動管好每一分錢,徹底剎住圍繞會議的奢靡之風。
會議費管理是展現(xiàn)黨政機關形象的重要方面,奢侈的
會風不僅浪費資金,還會在群眾中造成惡劣的影響。6月份審計署公布的信息顯示,57個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超標列支會議費近4000萬元,有部門花數(shù)萬元購買高檔酒水,還有的特意壓縮會議日程,安排與會者參觀風景區(qū)。會議費成了部分公職人員“享受”的資本,擠占了用于民生等公共事務的資金,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以開會為名游玩的做法,也降低了黨政機關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這次出臺的新辦法針對性很強,提出了“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等四項措施,明確“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等11項禁令,給管好會議費提供了制度約束。
與現(xiàn)行規(guī)定相比,新辦法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注重細節(jié),改變會風就需要這種滴水不漏的精神。2006年出臺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及此后的兩個補充通知規(guī)定,管理的范圍只是大型會議,而新辦法把包括各種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在內(nèi)的所有會議納入管理,消除了管理上的盲點。新辦法還對會議形式、會議地點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開支范圍去掉了“萬能”的“辦公用品”,就連“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也做了明文規(guī)定。這些細節(jié)上的改變,不僅壓縮了一些部門鉆空子的空間,更表現(xiàn)了中央整治不良會風的決心,對各級黨政機關的行為也是種引導。
當然,紙面上的規(guī)定要想發(fā)揮作用,還得看實際操作中的情況,狠剎奢侈會風離不開群眾的監(jiān)督。此前,有的部門為了把定額用到極致,通過開具虛假發(fā)票等方式,私下把超出實際花費的部分裝進小金庫。這種方式屢試不爽,與信息公開程度較低密切相關。這次出臺的新辦法,規(guī)定了“會議費公示”制度,要求各單位“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nèi)容、參會人數(shù)、經(jīng)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nèi)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誰參加的會議、花了多少錢、是怎么花的,要讓老百姓看清楚,運用社會監(jiān)督的力量,減少個別部門的小動作。
值得注意的是,新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中央和國家機關,而良好會風的形成離不開各級黨政機關的共同努力。要知道,越是基層的機關部門,離老百姓的生活就越近,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也就越直接。希望新辦法的施行能夠帶來一股自上而下的力量,從
管好錢開始,改變隱藏在會議費背后的不正之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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