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人李某芳表示,以后即便是種地開荒也不會干違法的事了。
▲ 被查時的現(xiàn)場照片。
在對收購、撿拾
病死豬進行屠宰加工后,李某祥、李某芳夫婦將其賣給小商販邱某某 、劉某某 、李某然,三人又將這些問題豬肉賣到
李村大集、侯家莊大集和
武大郎燒餅店。今年5月24日,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李某祥等人被李滄公安分局逮捕。8月7日上午,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
小院里加工病死豬肉 懷疑在大集上買的豬肉有問題,市民王先生向公安機關報警。接到線索后,民警并沒有立即對肉販劉某某進行查處,而是打算順藤摸瓜將一處制售病死豬肉的窩點端掉。4月17日,劉某某來到位于重慶中路278號的小院子里,約半小時后三輪車上裝滿了東西。跟蹤調查的民警判斷,劉某某車上裝的應該就是問題豬肉。隨即將劉某某控制,并當場查獲豬頭6個共計40公斤。隨后,民警進入大院內,發(fā)現(xiàn)有三人正忙著殺豬。而屋子里則掛滿了殺好的豬,還有一些碎肉被分裝在塑料袋里,現(xiàn)場血水橫流、一片狼藉,還發(fā)出一股股難聞的惡臭味。
據了解,三人中李某祥、李某芳夫婦是這處院落的租客,也是病死豬肉的加工者,而另一人邱某某則是來這里買問題肉的常客,當時正幫李某祥剔骨頭。現(xiàn)場共查獲720公斤豬肉。經對查獲的豬肉樣品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樣品均系不合格產品,專家判定查扣的豬肉系病死豬肉。
今年5月24日,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李某祥、李某芳、邱某某、劉某某及其丈夫李某然等人被李滄公安分局逮捕,隨后被提起
公訴。
問題肉流向李村大集 據李某祥供述,今年3月20日,他和妻子李某芳在李滄區(qū)重慶中路租了一個院子,在這里做起了收大骨頭的生意。在此過程中,李某祥接觸到很多養(yǎng)殖戶,知道病死豬基本沒有銷路,在收大骨頭的同時,他還會留意一些養(yǎng)豬場是否有病死豬。“只要是病豬,我就低價收購,基本是一元錢一斤。有時養(yǎng)豬場沒有病豬,我就會在周圍轉悠,撿一些死豬回來處理。”據其供述,一般上午他會開著面包車在即墨、城陽轉悠,有時一天能收(撿)四五頭豬。
將病死豬運回位于重慶中路的出租屋后,李某祥便會對這些豬進行加工處理。后來,李某祥聯(lián)系了在撫順路蔬菜副食品批發(fā)市場開肉鋪的老相識邱某某。邱某某稱,后來位于市北區(qū)河西社區(qū)的武大郎燒餅店老板說想要一些便宜豬肉,他便開始聯(lián)系李某祥,以 3元/斤的價格購入,然后以4元/斤的價格轉手賣給這家武大郎燒餅店(后經調查,事發(fā)時該店店主不知道所購豬肉是病死豬肉,被免于公訴)。
而據劉某某供述,她原本在李村大集和侯家莊大集賣菜為生,后來經朋友介紹,知道在李某祥處有便宜豬頭賣。隨后,劉某某的丈夫李某然電話聯(lián)系了李某祥。“在正規(guī)批發(fā)市場,生豬頭6元一斤,但是在這里才1元多一斤。”劉某某稱,他便聯(lián)系了李某祥,并先后三次共購進10個豬頭。事后,民警在劉某某住處共查獲豬頭60個。劉某某表示,問題豬頭只有3個流向市場,她認為社會危害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