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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2011年10月,成都市龍泉驛區一條道路上,多輛汽車先后撞上60多歲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幾輛車逃逸了,最后一輛車車主彭某沒有跑,還主動報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屬將最后一輛車車主及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近日,龍泉驛區法院判決最后這輛車主彭某賠付死者家屬近40萬元,其中31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在其他車輛逃逸被擋獲后,彭某享有追償權。 “做好人吃虧,不如撞了就跑”,這是新聞發出后眾多網友的吐槽。其實,“誰
報警誰被判賠”看似老實人吃虧,實則在情理之中、法理之內。首先,最后一輛車車主彭某不是“無辜好人 ”,而是肇事者,雖然他有報警情節,但是依然不能改變其“軋人 ”的事實。再者,據彭某說,下車后看到老人腿動了一下。在無法確定老人具體死因的情況下,根據彭某的述說,判定為彭某碾軋后死亡合情合理,因此“軋死人 ”的彭某不可免除法律責任。
爭議的重點應該是四輛車責任的劃分問題,按理說,最后一輛車不應負主要責任,那么為什么讓彭某承擔80%的賠償責任呢?其實最后一輛車承擔高額賠償是
誤讀,因為雖然現在判定由彭某承擔賠償 ,但保留了彭某的追償權,只要找到前三名逃逸的肇事者,就可以還彭某一個公道。被撞老人無兒無女,唯一的親人就是90多歲的老父親,考慮到老人家庭的困難,法院才選擇由彭某承擔、追償,畢竟如果只判定彭某一部分的責任,那么老人的父親就不得不踏上復雜艱難的追償之路。筆者不得不說,法院的這一判定,是合乎情、合乎法的,是將人情與法律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是人性化執法的代表。彭某當庭表示不上訴,或許也正因此。
我們不得不說,彭某是一個好人 ,一個對生命負責的好人,一個哪怕自己吃虧,也會體諒他人難處的好人 。面對生命的苦難 ,不是逃避,而是面對,這不僅是負責任的體現,更是良心的審判,或許,表面上看會有一點點吃虧,但內心的平靜才是最大的收獲。如果彭某和前三名車主一樣逃逸了,那么他在以后的生活中還能找回良心的平靜嗎?良心的平靜和心安理得的生活才是彭某最大的收獲。
彭某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做一個“吃虧”的老實人,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一件正確的事?!白擦司团堋爆F在看來無事,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前三名逃逸者早晚有一天會被找到,并且會因為逃逸面臨更加嚴厲的懲罰,更不用說日夜的良心折磨。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盡快找到前三名逃逸的車主,還彭某一個公道,讓公眾看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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