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從原四方區購買了一套新房,套二廳,交了首付也辦了網簽,卻卡在了
貸款上。有
不良記錄,銀行說不好批,折扣也可能取消。我想撤銷網簽,然后把名字換了再買房,不知道能不能行?”7月10日上午,市民劉先生向記者反映。記者調查了解到,撤銷網簽有嚴格的要求,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表示,得走程序,需要和開發商協調。
劉先生在市北區工作,買房屬于首套房。“上個月在新市北區(原四方區)選了套新房,價格還可以,選好房子后,就交了首付。當時我也想到信用卡的問題了,之前有過延期情況,算是不良記錄。但置業顧問告訴我,如果次數不多,可以試試,銀行可能不會有太多的限制。”劉先生說。
后來,劉先生辦了房屋維修金,并辦了契稅等。準備好貸款材料以后,劉先生便耐心等待。然而快一個月過去了,劉先生收到置業顧問的信息,說貸款可能出了點問題,有可能被卡,沒法放貸款。這下劉先生著急了,開始和開發商協商,但開發商也解決不了,只能督促銀行。
“貸款可能也能批下來,只是利息折扣什么的沒了。我想換個名字,然后重新申請。這樣折騰下去,可能違約。因為合同對放款時間是有要求的,如果延期太多,會扣違約金,時間長了,開發商會追責的。”劉先生告訴記者。
7月10日,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權利人因購房貸款未獲批準申請撤銷合同網上備案的,應提交貸款機構未批準購房貸款的證明材料及購房首付款收據。
記者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了解到,劉先生這樣的情況需要走程序,得和開發商協商。據介紹,買賣雙方未達成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買方或賣方單方申請撤銷網上合同備案的,不予辦理,但持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生效裁判文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將予以辦理。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這個房子網簽是不可以退的。
另外,程序方面,根據規定,買賣雙方達成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共同申請撤銷合同網上備案的,除應提交雙方共同申請書、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身份證明、退款證明(銀行轉賬憑證)等相關材料外,還應按不同的情形提交相關材料方可辦理。
據介紹,一些開發商為了套取銀行的貸款,采取先簽后撤的辦法簽訂假合同,導致市場上出現混亂的景象。本市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虛假合同后又申請撤銷備案變相捂盤、炒作、套取貸款等或明知購房人投機炒房、與購房人編造虛假材料騙取撤銷、注銷登記的,房屋交易登記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暫停其商品房網上簽約,同時記入房地產信用檔案并予以曝光,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李晨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