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3歲的周衛寧懷上了二胎,還是個男孩,但一家人欣喜沒多久,孩子卻在即墨市婦幼保健院的一次檢查中出現問題,轉院后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極度心痛、精神崩潰的周衛寧將矛頭對準了即墨市婦幼保健院,認為醫院沒有發現病情,還耽誤了救治,導致自己的孩子死亡。而院方認為,一切符合操作程序,如果當事人要追究責任,院方愿意配合做醫療事故鑒定。
事件 高齡產婦二胎兒子死于腹中 今年34歲的周衛寧是即墨一名高齡產婦,家中有個7歲的女兒,去年,她懷上了二胎。全家人欣喜不已,在周衛寧的家庭看來,這么大的年齡能懷上孩子實在不容易,而且還是個兒子,一家人都對兒子的誕生滿懷期望。“懷上這個孩子我背負極大的壓力,每個家庭都想要一個男孩,我的第一個孩子是女兒,現在有個兒子能不開心嗎,而且在這個年紀懷上孩子是很難的。”還未平復情緒的周衛寧對記者說。
然而,就在今年5月11日,腹中胎兒將近39周的時候,她突然感覺到肚子很疼,便與妹妹一起去即墨市婦幼保健院做檢查,但就是在這次檢查中,肚子里的孩子卻最終被宣布因搶救不及時死亡。
“轉院后在即墨市人民醫院做檢查的時候,我心里有那么點感覺,覺得孩子是不是沒了,但是總是抱著一點希望,當我知道了結果后,受了很大的折磨,自己當時就不想活了……”周衛寧說,近兩個月來,自己整日以淚洗面,不愿接受這個事實,家人為了擔心她出意外,整日陪著她。
講述 “婦幼保健院沒發現問題,還耽誤救治” 事情已經過去了兩個月,但周衛寧清楚地記得那天的所有細節。5月11日,周衛寧覺得肚子有些疼,她叫上妹妹一起去此前一直去的即墨市婦幼保健院做檢查。到了醫院產科門診,周衛寧說,和妹妹等了十幾分鐘也沒有醫生來,醫生來了后讓她先做B超、心電圖和胎心監測。
“我對醫生說肚子下面有些痛,問醫生是不是胎兒入骨盆了,胎兒現在怎么樣?這名醫生不耐煩地檢查了很長時間,好像事情很麻煩,嘟囔著什么早剝。”周衛寧聽不懂,只是覺得以前來做B超沒有這么長時間。經過半個小時的檢查后,醫生讓她過20分鐘以后再來檢查一遍,這讓她十分不解。
做完了心電圖,她去做了胎心監護。“我看到儀器上有個宮外壓很低,就問怎么回事,醫生說叫我按住肚子上的儀器,做了大約10分鐘后,我說怎么沒有胎動,肚子還發硬。她說沒事,我說平時動得都挺厲害,怎么今天下午不動了?于是她過來拍拍我的肚子說,‘睡覺了吧,聽胎心咕咚得真有勁’。”
20分鐘后,周衛寧再次去做B超,“我躺床上她又給我檢查,這時做B超的醫生說趕快‘割出來吧’,當時情況應該比較緊急,我還出血需要剖腹,醫生讓我趕緊去人民醫院。醫生還問我是不是開車來的,沒車要趕緊打車”。后來周衛寧才知道這叫做胎盤早剝,情況很緊急。但是當時正值出租車交班,打車很難,“他們也不用救護車送我們去。”周衛寧說,因為檢查在即墨市婦幼保健院折騰了兩個小時,當時時間已經到了下午4點半。
等周衛寧的妹妹好不容易打上車,到了即墨市人民醫院已經是五點多了,即墨市人民醫院立即聯系產科醫生準備手術,“醫生做了一個胎心監護已測不到孩子心跳,醫生很快剖腹把孩子取了出來,但是孩子已經沒有呼吸了,兒科醫生搶救了半個多小時,也沒能把孩子救過來,后來遺憾地告訴我的家人他們已經盡力了。”而周衛寧經過搶救得以保下命來。醫生說,如果早來幾分鐘的話,孩子就不會有事。周衛寧在即墨市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待了兩天兩夜后,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經沒了。她感覺非常心痛,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日以淚洗面,精神極度崩潰。
失去孩子的周衛寧將矛頭對準了即墨市婦幼保健院,“已經做了B超,醫院卻沒有發現孩子有問題,而且耽誤了時間。而且我在檢查的時候發現好幾次沒有醫生在,我們等了很長時間,如果不是耽誤了那么長時間,我的孩子也不會死去。作為一家婦幼醫院,應該是能剖腹產的,如果及時剖腹產的話,我的孩子也不會死。在那么緊急的情況下,竟然讓我轉院,而且還不派救護車,就跟醫生說的一樣,早幾分鐘的話,我的孩子是沒有問題的。”周衛寧認為,即墨市婦幼保健院在檢查過程中不負責任,院方要為孩子的死亡負責。
◎醫院回應
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操作愿配合做醫療事故鑒定 9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即墨市婦幼保健院醫務科周科長,周科長介紹說,醫院是按照程序來操作,不存在延誤治療。醫生不在崗,是因為去查房,而事件的關鍵是發生了胎盤早剝這一突發情況。“胎盤早剝現象是一種突發現象,B超第一次確實是沒有檢查出來,第二次檢查出來時胎盤早剝剛發生,胎心還有,孩子還在存活,如果說第一次B超的時候發現這個現象的話,孩子早在我們醫院就不可能存活。”
“大醫院的大夫都知道,胎盤早剝的搶救時間就幾分鐘,情況很危險。如果基層醫療機構條件不好,貿然手術,大人孩子都很危險,我們沒有這個條件。而且,根據青島市衛生局規定,我們是一級衛生機構,危重產婦應該轉到上級醫院也就是即墨市人民醫院。所以醫生當時建議轉到人民醫院是對的。”
周科長說,當時醫院也想用救護車將周衛寧送到人民醫院,但是醫院沒有120救護車,而是由120指揮中心指派,醫生考慮到120到來的時間,建議對方打車,因為醫院在市區附近,好打車,而且衛生局規定轉院病號必須用120。
“這些情況我們都跟家屬講過,而且也在公安、衛生局幾方協調過。當時司法部門建議患者家屬做醫療事故鑒定,如果是我們的過錯,我們愿意承擔責任,我們愿意配合鑒定,當時患者家屬也表示接受,但是他們一直沒有聯系我們。”
文/記者 林晶(圖片由當事人提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