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即墨法院通報三起
強奸、詐騙案件,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皆因
QQ等聊天軟件而起。據介紹,近半年來,該法院審理的通過網絡交友實施詐騙和強奸的案件就有 5起,涉案金額62000余元。法官表示 ,造成此類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尚未成熟的網絡誠信管理機制。法官呼吁在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和教育的同時,各相關部門之間應該實現信息互通以及信息資訊和資料的共享,以便對各種犯罪行為實施快速精確打擊。
案例一
QQ上找同城女網友將人強奸后又逼婚 小安是一名高中生,家住即墨市藍村鎮某村。2011年11月9日下午,正在上網時,電腦里傳來提示聲,QQ上名為“纏綿不清纏綿不已”的網友請求加她為QQ好友。小安毫不猶豫地點擊“同意并添加對方為好友”,隨即兩人聊了起來。通過聊天得知,這位網友恰巧在小安所在村子打工。隨即,對方約小安出來走走,但遭到拒絕。“那天恰好是小安的妹妹過生日,沒有時間出來玩。”據辦案法官介紹。
隨即,“纏綿不清纏綿不已”發來一條消息稱,“我知道你家在哪里,如果你不出來,我就去你家找你”。因擔心被父母責怪亂交朋友,小安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并來到對方的租住地。在成功將小安騙來后,該網友喬某采用毆打、恐嚇的方式強行和小安發生性關系。在隨后的五個月內,喬某又多次對小安實施強奸,并拍下其裸照。期間,喬某要求小安嫁給他,但遭到對方拒絕,“我媽肯定不會同意”。
為了將小安娶到手,2012年6月,喬某找到了小安母親的QQ號,并提出了要娶小安為妻的想法,遭到了小安母親的強烈反對。隨即,喬某拿出小安的裸照進行威脅:“如果不把你女兒嫁給我,我就把裸照公布到網上!”無奈之下,小安母親撥打了110報警,喬某被抓獲歸案。
在公安機關,喬某表示,他是外地來青務工人員。因為人生地不熟,下班后經常在網吧消磨時光,除了和網友聊天外,有時還瀏覽黃色網站。2011年11月9日下午,喬某通過QQ搜索功能,尋找同城女網友。很快,喬某找到小安,并發生了后來的事情。
2013年5月22日,經過即墨法院審理,喬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案例二
手機聊天認識男友騙了手機騙“房款” 2011年11月,家住即墨市的李某通過手機聊天軟件,認識了老家臨沂的王某。因為聊得非常投機,二人關系迅速升溫,在見了一次面后,兩人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因王某人長得帥,又經常對李某說些甜言蜜語,李某對他的要求從來不拒絕。2012年5月,王某謊稱自己手機不好用,“以后可能不能經常聊天了”。聽說這件事后,李某隨即為對方買了一部價值2000多元的三星手機,并寄了過來。
見李某出手如此闊綽 ,王某開始策劃更大詐騙。2012年6月份,在兩人聊天時,王某表示打算在青島買房子,然后將李某娶進家門。李某聽到這一消息后,非常高興?!翱墒?,房子太貴 ,現在手頭沒那么多錢?!蓖跄骋贿吔o李某分析房價的走勢,一邊假裝苦惱。見對方有誠意,李某當場表示會拿出自己攢的 23000元。隨后,李某乘車來到青島汽車北站,將所有的積蓄都交給“男朋友”王某,并等對方的好消息。
然而,自從把錢交給王某后,李某就再也沒聯系上對方,“手機關機,QQ也找不到人”。后來,李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隨后,民警在青島的一家網吧里將王某抓獲歸案。今年4月27日,王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案例三
男子冒充軍官騙色一朝赴宴終被戳穿 2011年9月,25歲的即墨女孩潘某在網上認識了自稱軍官的顏某。因自小就向往穿上軍裝,對于眼前的這位“軍官”,潘某非常中意。去年2月份,顏某來到即墨通濟街道跟潘某見面,兩個人一見鐘情。幾天后,情投意合的潘某和顏某便住到了一起。
2012年3月2日 ,潘某的爺爺過生日,她便借機讓顏某準備了禮物來到家里,并向在場的親朋好友介紹自己這位英俊的“軍官”男朋友。但是,在宴席上,潘某的一位堂弟發現,顏某連自己是什么級別都說不清。經過一番“審查”,顏某并非真正的軍官。隨即,潘某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調查得知,顏某27歲,菏澤市人,身上的假軍裝是買來的。此外,警方還發現,6年前顏某就曾在濟南市區冒充軍人招搖撞騙,騙了別人1.5萬元,后被判刑兩年。后來,眼看著自己已經27歲,顏某便故伎重演,想從網上騙一個女孩結婚,沒想到初見女友家人便被識破。今年5月28日,即墨法院審理認為,顏某行為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不得假釋。
■法官
安全意識淡薄網友受騙案件增多 記者從即墨法院了解到,今年以來,該院審理的通過網絡交友實施詐騙和強奸的案件共有5起,涉案金額62000余元,呈上升趨勢?!巴ㄟ^這些案例發現,此類犯罪分子都是與受害人在網上熱聊,取得對方信任后,以美好的承諾為名要求與受害人見面,一旦被騙至預定地點,受害人便會被他們控制,或者在他們的哄騙下,被假象沖昏頭腦、任憑擺布?!奔茨ㄔ盒淌聦徟型シü偻踅「嬖V記者,女性被害人多為與陌生男網友見面后,遭到詐騙、強奸等侵害,而男性被害人則常被對方下藥麻醉,而后實施搶劫和敲詐。
此外,王健認為,造成此類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尚未成熟的網絡誠信管理機制。“各類社交網站對會員提交的各種資料缺乏有力的認證措施,一旦出現違法犯罪活動,犯罪主體身份難以確認;通信、公安等部門之間尚未實現信息互通、查詢驗證,無法實現信息資訊和資料的共享;部分網站和經營者無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因此,除了廣大網友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大對網絡犯罪的監管和打擊力度外,王健表示,各部門之間還應盡快實現信息互通以及信息資訊和資料的共享,以便對各種犯罪行為實施快速精確打擊。
記者 李保光 本報通訊員 時滿鑫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