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記者獲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騰訊公司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的案件。據悉,騰訊不僅要求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更要求360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
在此之前,騰訊已于2010年11月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就“360隱私保護器”的不正當競爭提起訴訟,并在2011年9月底獲得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根據判決,360一方詆毀騰訊產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據《每日經濟新聞》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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