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6月30日消息 為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因各種特殊原因造成的臨時性、突發性家庭生活困難問題,今天,記者從
青島市民政局獲悉,日前,市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青島市民政局城鄉居民臨時困難救助制度》將青島城鄉居民及在青居住非青島市戶籍的
新市民納入了保障范圍,最高可領10000元救助金。
2012年 13040戶居民得到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是指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基礎上的補充,起到拾遺補缺的作用,主要特點是救急、救難。早在2002年,青島建立了城市居民臨時困難救助制度;2010年,制定了“城鄉統籌、一體救助”的城鄉臨時困難救助政策,僅2012年就救助了13040戶,發放臨時救助金1908萬元。在緩解城鄉低收入生活困難群眾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各種突發性事件,而引起的基本生活困難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從政策執行情況看,救助標準較低,不能對因突發災害或重大疾病造成的困難居民進行有效地救助;救助范圍窄,《制度》只對本市戶籍的居民實施救助,在青務工的新市民在遭遇不幸時得不到及時應急救助。為了保障城鄉居民及在青務工非青島市戶籍的新市民基本生活,增強流動人口的幸福感和歸宿感,市政府要求對2010年出臺的《青島市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
新市民最高可領萬元救助金 據介紹,新修訂的臨時救助制度,將在青務工非青島市戶籍的新市民納入青島臨時困難救助范圍。《制度》規定,在青島辦理了居住證后連續居住3年以上、并在青島繳納社會保險或納稅2年以上的非青島市戶籍的新市民,因遭遇火災、水災等嚴重自然災害、突發事故,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申請臨時困難救助,與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同時,此次救助標準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全年最高救助標準由原來的4000元提高至10000元,同比提高了150%。另外,《制度》還規定,因患大病、重病家庭,在各類救助后家庭支出的醫療費用明顯高于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不含唯一住房),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可以申請臨時困難救助。救助范圍由原來的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擴大到全市城鄉居民。根據臨時困難救助情況統計,因重特大疾病申請臨時困難救助的家庭占臨時困難救助總戶數的80%。
通訊員 王家俊 李永梅 半島數字記者
孫貼靜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