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我市兩級法院獲悉,上半年市區判了近百起毒品案。市中院和部分基層法院公布了今年的典型
涉毒案件。最嚴重的案例中,涉案人從四川買來毒品,通過長途車運回青島,因販賣毒品罪被判死緩。據了解,近幾年涉毒案件不斷增加,個別年輕人更是將毒品作為時尚、前衛的"
代言詞",甚至還有人利用毒品治病,不過最終都以染上毒癮難以自拔為代價。
兩次販毒2000克判死緩
39歲的閆某是遼寧丹東人,2008年來青后一直無固定工作,經常混跡于網吧、迪廳等場所,期間認識了青島人倪某,兩人聽說販賣毒品能掙大錢,一拍即合準備做大生意。
通過多方聯系后閆某在四川找到了毒品供貨商,他雇用卜某一起到四川進貨,倪某則在青島聯系買家。 2011年4月16日,閆某、卜某乘飛機到成都市,通過中間人購買冰毒1000克,支付毒資22萬元。為把毒品運回青島,兩人分工合作,閆某先行飛回青島,卜某帶著毒品乘長途大巴。回到青島后,卜某在網吧將貨交給倪某和閆某,由他們將貨散給其他吸毒者。
2011年5月4日,閆某和卜某再次乘飛機到重慶市,用22萬元購買冰毒1000克。之后兩人用同樣的方法將毒品帶回青島,并在某網吧內進行交易。他們的交易行為被民警發現。三天后卜某先行落網,之后閆某和倪某也相繼到案,民警在現場共查獲冰毒114.7克。
經中院判決,倪某和閆某均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卜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停車場內容留他人吸毒
徐某今年48歲,是市北區某商場的維修工,在商場停車場內有一個工作間。徐某平時有吸食毒品的習慣,為了方便他直接將工作間當成吸毒場所。在2012年8月至9月期間,還先后四次讓朋友在工作間吸食冰毒,之后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將徐某抓獲。
據了解,這并非徐某第一次犯案,
1983年9月徐某曾因盜竊、擾亂社會治安被勞動教養2年;1985年11月他再次因盜竊被勞動教養2年。法院認為,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經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對其從輕處罰,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市北法院
容留吸毒案件近年大幅增加
市北法院2010年共受理容留吸毒案件8件14人,2011年受理28件36人,2012年受理40件56人,2013年僅上半年受理29件43人。"從近幾年變化看,無論案件數量還是涉案人數,都有大幅度增加。 "
法官介紹,三年來男性涉案人員均超過了總人數的80%。同時,女性犯罪逐年增多,2010年僅有2人,2011年卻增長到8人,2012年為12人,2013年上半年為11人。另外案發地點不斷轉移,由出租房向旅館、茶樓、甚至被告人工作的場所轉移,從單純的朋友之間容留吸毒向以營利為目的的容留吸毒轉移,這顯示出此類案件罪犯的主觀目的,已由單純的朋友情誼演變為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犯罪。
李滄法院
刑案兩成涉毒 年輕人犯案多
李滄法院是城區審理涉毒案件較多的基層法院。刑庭法官告訴記者,該院上半年審理了200多起刑事案件,涉及毒品的有40多起,占總刑事案件數量的20%左右,其中販毒案件占九成。"雖然數量與其他法院相比不是最多的,但
毒品案件的比例比較高,尤其是近五年,毒品案件的數量增幅較快。 "
法官介紹,從現有的毒品案件中能看出,犯案地點多在旅館、酒店、KTV等娛樂場所,另外還有一些提供特殊服務的地方。 "在這些地方交易,數量一般不大。 "據法官介紹,涉毒案件中,販毒和吸毒的不少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尤以單身居多。
"在案件審理時我們發現,一些被告人本身也染上毒癮,不少人最初吸毒的原因是出自好奇。 "法官說,"比如朋友聚會,有人吸毒就會‘感染’其他人,有的人抱著試試看的心理開始吸食,慢慢地就難以自拔。"之前李滄法院曾審理過一起涉毒案件,當事人竟然在朋友的生日會上把毒品當禮物公開散發。
除了尋求刺激外,還有人吸毒販毒竟以"治病"為由。"比如說生病之后身體十分疼痛,聽說毒品能夠止疼,有的人就鋌而走險。"法官說,"之前我們曾辦過一起案件,被告人在吸食毒品之前患有牛皮癬,吸毒以后病情加重,導致全身感染。 "(記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