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夜間,李滄交警大隊對酒后駕駛、貨車超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夜查中,暫扣機動車5輛、處罰各類交通違法11起,查獲酒后駕駛機動車2起,其中一起屬于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在依法給予罰款的同時,并處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19日21時37分,李滄交警大隊民警在書院路與峰山路進行夜查時發現李某某駕駛魯BN1N××號小型客車沿書院路西向東行駛至峰山路口,民警對其例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有一股非常重的酒味,現場進行酒精測試,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37.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開具了強制憑證并拖移車輛。李某某將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記滿12分、
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
6月20日凌晨1時18分,李滄交警大隊民警在夏莊路金水路路口設置夜查崗位,吳某某駕駛魯BA50××號小型客車沿夏莊路南向北左轉金水路路口時,發現有交警在查車突然停頓了一下,細心的民警立即示意停車,發現吳某某身上有一股比較重的酒氣,民警示意吳某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
吳某某故作鎮靜出示了身份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并在車內假裝尋找駕駛證,最后稱自己忘記攜帶駕駛證了。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42.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因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民警先將車輛暫扣,告知其15日內到李滄大隊接受進一步處理。
經民警查詢,駕駛人吳某某從未取得過駕駛證,屬于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2500元、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記者 李瑋 通訊員 方文 劉德藝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