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某
銀行員工張某冒用掌握的客戶信息冒名辦理了兩張
信用卡,并先后透支本金12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案發后,張某得知警方已經立案偵查后,趕緊將透支的資金還清。5月14日,因涉嫌信用卡詐騙,張某還是被刑事拘留了。
被透支本金12萬余元 5月10日,開發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市民單某報警,稱其多次接到中信和平安兩個銀行的催款單,催繳其透支的信用卡費用,但是單某并沒有辦理這兩個銀行的信用卡。后單某去兩個銀行咨詢,發現在2012年11月、12月,有人冒用其名義分別向平安銀行、中信銀行申辦信用卡兩張,這兩張信用卡現均已透支,共計透支本金12萬余元。
接到報案后,開發區警方迅速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經偵大隊辦案民警卻突然發現有人在4月12日將這兩張信用卡內的透支金額全部還清。民警分析,嫌疑人極有可能獲悉警方在調查此事,所以才著急把錢還清了,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從什么渠道這么快獲取警方已經開始調查的信息呢?會不會是銀行內部人員有問題呢?經過細致調查,辦案民警發現單某的兩張銀行卡申辦材料都是一個叫張某的人提交的。據查,張某,男,今年26歲,是青島市某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隨后,民警立即找到報案人單某了解情況,單某回憶自己大約在半年前向張某所在銀行提交過辦理銀行卡的申請材料,開發區警方遂將張某列為重點嫌疑人之一進行偵查。
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 進過進一步偵查,警方很快確認已被透支的銀行卡上的錢也全部是張某還的,至此,警方基本鎖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張某。4月13日,開發區警方對張某進行了傳喚。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對其于2012年11月、12月間先后兩次冒用單某的名義分別向平安銀行、中信銀行申辦信用卡,后在這兩張卡上透支本金共計12萬余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張某供述,2012年11月中旬,單某向張某所在的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并提供了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張某無意中看到了這份材料。此時的張某因為裝修房子缺少資金,便趁人不備將單某的資料復印后,以單某的名義分別向中信銀行和平安銀行申請了信用卡,并多次利用張兩張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計12萬余元。
5月8日下午,張某意外從同事那兒獲悉,單某曾到自己工作的銀行咨詢過信用卡被人冒名辦理并透支的事情,并已經打算報案。此時的張某非常害怕,趕緊悄悄地將被透支的信用卡內的欠款全部還清。據張某交代,因為家里裝修缺錢,他只是想用冒用他人信息辦來的信用卡透支額度暫時應急,打算手頭稍一寬松后有錢就還上。雖然也知道這樣違法,還是懷著僥幸心理去做了,卻不想因此鋃鐺入獄,他表示非常后悔。目前,張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已被刑事拘留。
個人身份信息要護好 開發區警方提醒廣大市民:信用卡具有“先消費后還款”的特點,持卡人先行消費后,有45天到60天的免息期,但發卡部門無法完全監控持卡人的還款意愿和能力。信用卡的這一風險“滯后潛伏”性,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保護好個人的身份信息,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等重要資料外借或輕易外泄。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辦理信用卡時,一定要在上面注明單次使用的時間和用途,以免被冒用。記者 王磊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