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里堆滿了裝有小麥麩皮和棉籽的菇床。
種蘑菇很常見,可是占用小區千余平米
地下車庫種蘑菇,就很少見了。15日,市民王女士反映李滄區
青山綠水小區上演了這樣一幕,記者實地探訪發現地下車庫里75% 的區域被蘑菇占滿,腐爛的木頭和棉籽殼味道也非常熏人。對此物業和開發商互相推諉責任。記者將此事反映給虎山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人稱蘑菇很干凈,無毒也無害,“沒有充分理由去強制取締”。
網友報料地下車庫種蘑菇 15日中午,網友“夢彩玉蝶”在新浪微博上@半島都市報反映李滄青山綠水小區,地下車庫種植蘑菇導致小區內臭氣難聞,多次找物業、開發商溝通無果。“此舉在青島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求轉發,求媒體報道,求政府出面解決。”網友在微博中說。
15日下午,記者和“夢彩玉蝶”取得了聯系,她表示自己姓王,住在青山綠水小區,3月底的時候鄰居去地下車庫一看,里面居然種滿了蘑菇,幾天后她們發現車庫里蘑菇越來越多。
蘑菇指甲蓋大小,有人看管 根據王女士的說法,記者15日下午來到青山綠水小區,該小區位于李家庵社區,分為安置房和商品房兩部分。記者進入商品房五號樓地下車庫,整個車庫建筑面積大約有2000多平方米,里面的地面上堆著密密麻麻的菇床,大約有半米高,占據了車庫75%左右的面積。
走近這些菇床,記者看到每個菇床大約有30厘米長,直徑約18厘米,菇床兩側捆綁處冒出的蘑菇有指甲蓋大小。靠近車庫門口處還有幾個工人在看管蘑菇。“我們也不知道具體是怎么回事,老板雇我們在這里種蘑菇然后拿出去賣。”工人表示。
被出租后外人擅自來“開發” 這些蘑菇是哪里來的呢?物業經理告訴記者:“地下停車場是開發商的地方,買車位得找開發商。種蘑菇的事不是我們物業做的,是別人租出去的。現在沒人買車位,等買車位的多了自然就把種蘑菇的地方擠小了,等人家覺得面積太小種蘑菇不成規模自然就撤出了。”
隨后記者又來到開發商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根據青島市有關規定,房子交付后車庫就會移交給物業管理,地下車庫里種蘑菇就是物業允許的。“我們之前沒賣地下車位,這兩天就會通知業主來買,到時候我們會和物業方面協調,讓他們盡早挪走這些蘑菇。”
■回應 蘑菇無毒無害沒有理由取締? 15日下午,記者將此事反映給虎山街道辦,有關負責人回復說,他們在接到市民投訴后,派業務科室相關人員去小區做了實地調查,發現種蘑菇屬實。原本按照規定房子交付后停車場也應該一并交給物業公司管理,但是青山綠水的開發商沒有將停車場交給物業,開發商售房時做了摸底調查,想買車庫的人才20戶左右。而開發商建地下停車場花了1個多億,看著停車場閑著,為了回籠資金就租給種蘑菇的人用了。“我們經過實地調查,也問了有關養殖戶,蘑菇是很干凈的,無毒也無害,現在有味道是因為用小麥麩皮和棉籽生產培養基,過了這段時間就沒味道了。青島市也沒有規定不許在小區種蘑菇,所以我們得知這對市民無害也沒有充分理由去強制其取締。”
對此說法小區居民有另外的憂慮。線索人向記者出示了自己搜集的材料:2009年9月28日在嘉善縣姚莊鎮武長村衛生服務站西側的蘑菇棚內發現4具尸體。經當地有關部門初步判斷,事故原因可能是蘑菇培養料二次發酵(后發酵)所引起的中毒。
一位張姓業主表示,眼看著地下停車場變成蘑菇養殖區,到里面停車豈不是要冒生命危險?物業和開發商看沒人買車位豈不是可以更肆無忌憚養蘑菇?“這樣的惡性循環到底什么時候才能終結?”文/圖 記者 邢成博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