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民劉女士撥打本報熱線電話86851999反映,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自家
水表跑水2024噸,后經自來水公司查看發現是管道漏水。然而,讓劉女士不解的是,物業和自來水公司的回應是,漏水的管道不屬于公共供水設施,屬于劉女士“自家”的管道,也就是說因漏水所產生的5600多元費用全得由她個人承擔 ,不僅如此,連修理管道的400多元費用也得她自己承擔。
倆月,水表跑了2000多噸
“正月十七那天,物業的工作人員抄水表時發現我家水表跑得特別快就給我打電話問是不是家里自來水沒關。”家住開發區旺海山莊的劉女士說,回家查看后根本沒用水,但是自來水表還是轉得很快,工作人員就把水閥給關了,當時懷疑是水管破裂。“關了水閥之后家里就一直是停水的狀態,一直沒人管,物業說讓我自己找自來水公司,停水7天后實在太不方便我又給自來水公司打的電話,他們答應來修,但是要收取維修費。”
經自來水公司查看后發現,劉女士家水表瘋轉確是因為水管破裂漏水所致。“當時維修人員挖了一米多深,管道裸露在外,他們告訴我管道是石頭硌破的。”劉女士說,維修人員在修理水管的過程中透露,去年4月份小區里曾經統一換過新水表。“換水表也沒通知過我,他們說這個不需要通知,為了方便抄表都是統一更換,是不是換水表時出現了問題?”
劉女士告訴記者,小區都是一戶一表,但是自己住了這么多年從來不知道自己家的水表在哪里,只知道物業每兩個月會抄一次水表,自己只管交水費,通過這次維修才知道水表離家那么“遠”。“我住在6樓,水表卻在樓對面的路上,得有幾十米的距離,這應該屬于公共設施吧,物業和自來水公司都說我得自己負責,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水表跑了2024噸,需要交5600多元的水費。”
雖說冤枉,水費還得業主承擔
隨后,記者聯系到小區物業,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說,自來水收費只是物業為自來水公司代收,物業并不負責管理自來水。“我們也覺得劉女士家這種情況很冤枉,畢竟是5600多元的水費,但是因為水管破裂的區域正好是劉女士自家的水管,而且小區已經開發近10年,早就過了保修期,所以這塊費用只能她自己承擔。”
該工作人員透露,該小區建在山坡上,水不往上走,所以水管破裂了也沒有任何跡象。“很多水管破裂了都會往外冒水,也容易被發現,但是因為小區地勢高,漏出的水全從地下滲走了,抄表的時候才發現異常,這是無法預見的。”至于劉女士質疑的水管所屬問題,該工作人員解釋說,自來水經過住戶水表后還得再走一段水管才往住戶家走,破的這塊管道,已經過了水表,而從水表到用戶家的這段水管是屬于用戶的,不是公共供水區域。“當時也是我們協調的自來水公司過來進行的維修,施工隊把地面挖開才發現水管上有約3厘米長的裂口。”
小區總水表之后管線由產權人負責
隨后,記者聯系到開發區供排水總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青島市城市供水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由供水企業負責管理維護,用戶用水設施由其產權人負責管理維護,貿易結算水表(即小區總的水表)之后管線由產權人或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物業將該情況向我公司反應后,雖然小區內供水設施不歸我們管理維護,但是本著節約水資源、服務客戶的原則我們幫助進行了免費維修,至于維修費用是按規定收取的材料、施工成本費”。
該工作人員透露,戶表改造后,開發區大部分的小區水表都是出戶的,都不是在自己家,所以水表可能離家有一段距離。
按照有關規定,用戶的自來水表及水管等設施,在保修期內發生設施故障,安裝單位負責免費維修,或承擔相應損失 ;超過保修期,屬有償維修,費用用戶承擔。過保修期后,如果用戶質疑造成漏水故障是因管件質材或安裝技術所為,可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對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如經檢測確屬質材或技術問題,則由建設或安裝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文/本報記者殷萍 圖由劉女士提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