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大禮包內外包裝生產日期不同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3月22日訊 很多人都購買過旺旺大禮包,但很少有人注意到,禮包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與里面各小包裝產品的日期并不相同,保質期也不盡相同。對食品非常細心的李女士就發現了這個問題,而且她還注意到,大禮包其實比單買這些小包產品要貴,她認為這些是不合理的。廠家解釋稱,外包裝上的日期是取內容物最早的生產日期,但是價格方面,廠家認為理論上應該是大禮包更加實惠,但無法管控商家的自主定價行為。
疑問:旺旺大禮包內產品生產日期各不同
“查看了大禮包中每一小包的生產日期,發現竟然不是一天從娘胎里出來的,真是大開眼界了。”近日,網友“午夜妖兒青”在貓撲青島社區發帖稱,她購買的旺旺大禮包中,每一小包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都不盡相同,這讓她不禁疑問:“都是一個禮包中的,怎么會出現不同的日期?到底以哪個為準?”
隨后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聯系到該網友李女士。她告訴記者,3月19日,她在某大型超市看到旺旺大禮包搞特價優惠,正好兒子吵著要吃,就花了19.9元購買了一包原價38元的禮包。由于怕這特價禮包是快要過期的處理產品,李女士還特意找了一包生產日期最近的,為2012年12月6日生產,保質期9個月。
禮包買回家后,考慮到是給孩子吃的東西,李女士還是不放心,就打開禮包查看了里面每一小包食品的生產日期。這一看不要緊,李女士還真發現了奇怪之處,雖然外包裝的生產日期是2012年12月6日,但里面的小包卻有4個日期,有1包12年12月8日生產的,12日生產的為4包,17日生產的為5包,還有一個沒有條碼的是12月6日生產。“既然外包裝說生產日期是12月6日,那12月8日、12日、16日生產的產品豈不是‘早產’產品?”李女士對此感到非常不解。
發現:禮包反而比單賣還貴 且部分產品無條碼
除此之外,李女士還發現,如果單獨購買這些小包產品,總價要比禮包的價格貴,這也讓她有些不解。
“我有點納悶為什么會優惠這么多錢,于是我又一個個掃描,想看看到底多少錢。”李女士用手機上的掃碼軟件掃描了每一小包上的條碼,發現每小包的價錢加起來竟然比整個禮包便宜了不少。其中,30克旺旺小小酥1.8元,60克旺旺小小酥3元,旺旺雪餅4.5元,旺旺厚燒海苔7.2元,旺旺吸的凍1元,2包旺旺開心巧星餅共3.6元,2包旺旺浪味仙共3.4元,還有一包旺旺仙貝沒掃出價格,李女士在網上查了一下,價格約為5元,而這些產品的總價為29.5元。
“如果不是特價的話,大禮包的正常價格是38元,比小包的總價多了8元之多。”李女士認為,按照一般人的想法來說,購買一大包的價格應該要比單買便宜才對,而且她一直也以為旺旺大禮包是這樣,直到她一一驗證之后才發現事實并非如此。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大禮包中,李女士還發現有一根旺旺果凍沒有產品條碼,“在超市購買的正規商品都應該有條碼,但這個什么都沒有,我也沒敢讓孩子吃。”
調查:內容物最早日期與外包裝日期相同
21日上午,記者走訪了青島多家大型超市一探究竟。在家樂福香港中路店,十幾包旺旺大禮包被擺放在貨柜最前方的顯眼之處。促銷人員說,現在大禮包在搞特價,這幾天賣得特別好。
記者看到,這里的大禮包價格為32.8元,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2年12月12日,由于外包裝圖案遮擋,記者無法看到里面小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只看到外包裝上標注著“內容物最早生產日期及保質期見包裝背面上方”等字樣。促銷人員稱,里面每一小包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都與外包裝相同,這與李女生的說法有所差異。
于是,記者購買了一包旺旺大禮包,拆開后發現,里面的旺旺雪餅生產日期為2012年12月16日,其它產品還有12月18日、21日生產的。當然,生產日期最早的小包產品與禮包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同為12月12日,即內容物最早生產日期與外包裝背面上方日期相同。而且,記者對比每小包產品的價格發現,小包產品的總價確實比大禮包的總價要貴一些。
廠家:外包裝取內容物最早生產日期 單買應比禮包便宜
旺旺大禮包為何內外包裝生產日期不一致、為何禮包比單買還貴、為何有的產品沒有產品條形碼?記者就一系列問題咨詢了旺旺全國客服熱線。
客服人員表示,旺旺大禮包是綜合了各種旺旺產品,由旺旺集團在全國各地的廠家生產的,并非都由一個廠家生產,而且國家也規定可以委托加工,由于運輸等因素,也造成了禮包內產品的生產日期會各不不同。
客服人員提醒道,在旺旺大禮包外包裝袋上,其實標注了兩個日期,即為一個時間段,第一個日期是取所有產品中生產日期最早的一個,第二個日期取所有產品中生產日期最晚的一個,保質期也是如此,以確保產品質量。
對于產品價格問題,客服人員稱,理論上來說,禮包內每件產品價格加起來的總價應該比大禮包的價格要便宜,但由于超市等商家會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有可能導致禮包價格較貴,但客服人員認為這是廠家無法管控的。
而關于部分產品沒有條形碼一事,客服人員則解釋稱,與其它有包裝的產品不同,部分吸的凍等散裝產品是沒有條形碼的。
說法:無硬性規定內外日期一致
至于廠家的說法是否合理,記者就此咨詢了青島市工商局12315熱線。工作人員解釋稱,目前只要求“大禮包”內外包裝的品牌、商標等必須一致,對于內外包裝生產日期是否必須一致則并無硬性規定。不過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當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標示了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時,外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應按最早到期的單件食品的保質期計算,外包裝上標示的生產日期也應為最早生產的單件食品的生產日期,也可在外包裝上分別標示各單件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關于禮包內部分產品無條形碼一事,工作人員解釋稱,如果這些產品是散裝的、稱重計量的,則可以不標注條形碼,但必須標注產品名稱、生產廠家、合格標志等信息。(王曉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