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條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網上傳出了多個虛假訴訟的“
避稅攻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邢紹軒表示,這些匪夷所思的“避稅攻略”不但不可行,而且存在很大法律風險。
假離婚避稅,易釀家庭悲劇 根據目前的政策規定,滿五年且是賣方家庭唯一住房的房產,可免征二手房個人所得稅和5.5% 左右的營業稅。因此部分擁有兩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想通過訴訟協議離婚將某套滿5年房產變成家庭唯一住房,從而趕在“國五條”地方細則出臺前盡快將房屋高價出售。
法官觀點:該避稅行為看似鉆了政策的空子,實則風險極大,往往出現因原配偶售房獲利后不肯復婚,引起家庭糾紛和經濟糾紛 ,進而對簿公堂。在司法實踐中 ,此類訴訟不僅難以獲得法院支持,還會因之前虛假訴訟受到罰款 、拘留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假離婚不僅存在
人財兩空的風險,更易造成家庭倫理的悲劇。
房屋買賣虛假訴訟,稅款照繳 根據網上的說法,可通過房屋買賣虛假訴訟,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過戶避稅。例如,購房人A與房主 B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A向B交付了購房款后訴至法院稱B 拒不履行合同過戶,請求法院判決B繼續履行合同,B 承認合同的真實性且收到購房款。雙方希望通過強制執行避稅。
法官觀點:事實上,此種情況并不能達到避稅的目的,即使雙方未被法院發現虛假訴訟,強制執行時法院會向稅務部門發協助執行函,仍需按照房屋買賣的正常稅率繳納后才能去房管部門過戶,所以抱有此種幻想的人不僅空歡喜一場,還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間借貸虛假訴訟,易惹官司 還有一種說法是,通過民間借貸虛假訴訟避稅。例如,購房人A 先把房款交付給房主 B,B按房款向A 出具借條,B就房產設定抵押擔保債權后,A以B未到期還款為由訴至法院,B 認可民間借貸真實存在,表示無力償還,愿以房產抵債,雙方希望借法院判決或調解避稅過戶。
法官觀點:針對此類案件,法院會加強調查取證,一旦發現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訴訟,不僅駁回其請求,還會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即使虛假訴訟未被發現,但調解過戶和強制執行過戶仍需按照國家調控政策向稅務部門繳稅,也不能達成其避稅的目的。且若因房價上漲等因素房東不愿過戶也不愿退款,購房人還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追討房款,更是得不償失。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