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所出示的收據上有意外險這一項。本報記者莊子帆攝
本報記者 莊子帆
濟寧汶上縣次丘鎮的一位村民貸款在濟寧一家汽車銷售公司買了一輛
半掛車,并向該公司交錢讓其購買了意外險。2012年3月
車主出車禍去世,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卻發現該銷售公司并沒有購買。在車主去世8個月之后,他們又從銷售公司拿到一張車主的保險卡,但生效期卻在車主去世半個月之后。
承諾的意外險 銷售商沒給買 2011年11月24日,
趙燕星在濟寧市王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花41萬元買了一輛歐曼牌雙導半掛車,并通過濟寧市王牌汽車銷售擔保有限公司向銀行貸了18萬元,期限為兩年。“當時王牌汽銷公司給我們承諾,交上7945元幫我們辦理分紅、封戶、掛牌、行車記錄儀、借款人意外險等業務,一條龍服務,什么事都不用我們管了。”趙燕星的妻子楊作騰說,其中就包括1080元意外險。
2012年3月9日,趙燕星從成都驅車趕回汶上看望剛剛生產的妻子時,在日東高速公路臨沂段發生車禍身亡。處理完丈夫的后事之后,楊作騰因為在月子期間不方便出面,就由家人找到銷售公司索要保單,好找保險公司索賠,但該公司拿出當時購買的半掛車的車險來搪塞楊作騰的家人。“家里人對保險這一塊不了解,就這樣不了了之。”
2012年11月份,趙燕星父親去世,家人整理遺物時發現了趙燕星購車時的收據,上面包括“意外險”這一項,但銷售公司卻沒給買。
人都不在了 咋又買了保險 隨后,楊作騰的弟弟楊作武找到王牌汽車銷售公司,拿到的不是1080元購買的借款人意外險保單,而是100元購買的一張激活式保險卡,這種保險只要有
被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辦理。楊作武來到保險公司了解情況,調出保單后發現被保人是趙燕星,保險期是一年,但保險的起止時間是2012年3月24日到2013年3月23日,也就是說,這份保險是在趙燕星死后的15天購買的。
“姐夫是12日由村里開證明銷的戶,為什么24日又出現了這份保險?”楊作武懷疑是銷售公司為了推卸責任后來補買了這份保險。
18日下午,記者聯系到王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范先生,他告訴記者,車主趙燕星并沒有支付買人身意外保險的錢,對于為什么在車主去世后又購買保險,他沒有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