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歷城太甲山摩崖造像、長清五峰山蓮花洞
佛頭被盜案在長清法院進行公開審判,3月11日,該案件正式
宣判,
被告人崔某、
陳某因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十一年,分別處罰金二萬元。但遺憾的是,太甲山摩崖造像破壞嚴重,蓮花洞造像也已無法修復。
□本報記者 王倩 實 習 生 王忺
太甲山摩崖造像險被斬首 被告人崔某,1984年出生,住泰安市某村;被告人陳某,1982年出生,江蘇南通人,倆人都是高中文化。根據長清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控,崔某和陳某通過網絡游戲認識,2012年4月下旬,崔某讓陳某來到濟南,提出盜竊佛頭,銷售后二人分贓。此后,崔某出資供陳某在泰安市食宿,并購買了電鉆、頭燈等作案工具。
2012年四五月份,兩名被告人駕駛二輪摩托車,來到歷城區仲宮鎮東郭而莊太甲山摩崖造像處。二人伐松樹做梯子登上崖壁后,由崔某下山負責望風,陳某則用電鉆在太甲山摩崖造像一尊石像頭部左右下頜處,交替打孔以便偷竊。后來因為電鉆被燒壞,倆人盜竊未遂,將鐵釬留在石像之上,倉皇逃竄。經鑒定,太甲山摩崖造像屬唐代遺存,為濟南市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在被盜佛像頭部至脖頸周圍留有多個鉆孔,破壞嚴重。
蓮花洞佛頭差點流入市場 2012年7月,崔某和陳某又開著二輪摩托車來到長清區五峰山蓮花洞石窟造像處,將已經封堵的洞口下方砸開不到一人高的缺口之后,崔某再次擔任望風角色,陳某進入洞內,使用電鉆在釋迦摩尼大佛左側的男僧像和觀音佛像的佛頭后部打孔,隨后崔某也進入洞內,幫助其將佛頭撬下。
崔某將兩個佛頭帶回自己家中,后來他曾帶著其中一個佛頭到河南銷售未果,便將兩個佛頭都藏在了家中。經鑒定,蓮花洞石窟造像為南北朝晚期作品,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1992年公布為第二批山東省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被盜文物為蓮花洞造像主尊左側的石雕羅漢頭像一件,石雕菩薩頭像(碎裂)一件,均為二級文物。兩個頭像遭受嚴重破壞,已經無法修復。
兩名被告人獲刑十二年和十一年 案發后,被盜二佛頭已追回,并發還長清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長清法院在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崔某、陳某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確定為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公訴機關指控二被告人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均成立。
3月11日,長清法院作出判決,崔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期自2012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并處罰金二萬元。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止),并處罰金二萬元。作案用電鉆、摩托車等物品予以沒收。
新聞回顧 兩起破壞文物案都是他們干的 2012年5月22日,本報刊發《一圈鉆眼,兩根鋼釬 太甲山摩崖造像險遭盜竊》一文,獨家報道了歷城區仲宮鎮太甲山摩崖造像遭破壞一事。2012年9月19日,本報以《封存保護還是防不住賊 長清蓮花洞兩尊珍貴佛頭被盜》為題,報道了長清區五峰山蓮花洞石窟造像被盜走兩尊佛頭一事。2012年10月14日,濟南警方將兩名犯罪嫌疑人崔某、陳某逮捕歸案,經審訊,這兩起文物破壞案竟然均為二人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