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浙江金華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王警官,接到了一個讓人撓頭的“報警”——報案人是個30多歲的女人,帶著 10歲的兒子。這名媽媽說,兒子拿了家里親戚39元錢,她要帶兒子
自首。她又偷偷跟警察說,她是想讓民警幫忙,“嚇唬嚇唬”兒子,教育一下。
這名媽媽向王警官“介紹案情”:過年的時候她給了兒子100元壓歲錢,但幾天過去了,錢分文未動,兒子卻多了個新玩具。“我就覺得奇怪,問他哪來的錢。那時有個親戚借住在我家,沒想到他說,他是拿了那個親戚的錢。”說著,這名媽媽情緒又上來了,“兒子今年才10歲,小小年紀就會偷錢了,長大了還了得?”
小男孩偷拿了多少錢?媽媽小聲地告訴王警官,錢不多,就幾十塊錢,但這個事情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我要帶他自首!”她大聲地說。
媽媽說完,該王警官上場了。雖然審訊過不少嫌疑人,但面對一個10歲的孩子,王警官琢磨了半天,也沒想好該怎么說。“說輕了怕孩子不聽,說重了又怕他有心理陰影。”3月6日,王警官告訴記者,他當時頭皮都麻了。
看看小男孩,10歲的孩子,個子已經(jīng)有點高了,看起來挺老實的,面對穿著警服的民警,嚇得頭也不敢抬,說話都細聲細氣的。
王警官走到小男孩身邊,清清嗓子:“這次你拿了多少錢?”
“35塊錢……”
“到底拿了多少?”一旁的媽媽聲音又大起來。
看樣子沒說實話。王警官又加了一句:“到底拿了多少錢?如果說謊的話,就會被關起來,到時候見不到爸爸媽媽,也沒有人再買肯德基給你吃了。”
男孩有些無助,眨巴著眼睛,抬頭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媽媽,“一共拿了39塊錢……”男孩頭又低下去了,聲音也輕到不能再輕。他說自己用這些錢買了玩具。
男孩其實挺懂事,說自己要知錯能改,把錢還給阿姨,還要跟她道歉。聽了這話,媽媽的表情緩和了下來。離開派出所的時候,媽媽低聲對王警官說:“謝謝。”
專家說法
“不問自取”是孩子必經(jīng)階段 “當孩子開始對有價值東西有概念時,就會發(fā)生偷或者不問自取的情況。基本上,每個孩子都會經(jīng)歷這個階段。”金華市心悅心理咨詢主任咨詢師孫瑋說,對初犯的孩子,像這位媽媽把他拉去派出所的行為,可能有點過了。孫瑋建議,家長平時要多和孩子溝通,如果孩子做了“壞事”,要及時指出“這是不對的”,但應該少一些懲罰,“比如告誡孩子,如果以后再犯這樣的錯,就可能要去派出所了。”
據(jù)《錢江晚報》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