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賠付
一畝地賠一百五總共搭上22萬元 張先生說,在農村,糧食的收益關乎著整個家庭全年的收入,農戶找他就是為了討論賠償問題。張先生的兒子告訴記者,
種子出現問題后,他和父親曾多次與種子的生產廠家萊州市豐源種業有限公司聯系,“一位工作人員稱他們愿意承擔賠償責任。”他還向記者展示了與對方的短信和通話記錄。
不過,對方雖然答應處理,卻一直沒有兌現承諾,同時,農戶和經銷商越催越緊,為保護公司聲譽,張先生只得先行向農戶和經銷商賠付經濟損失。張先生告訴記者,按照一畝地150元錢的賠付標準,他總共賠償了22萬多元,“主要考慮到種子費、肥料費還有農民的勞動費用。幸虧問題發現得早,否則損失會更大。”
□進行檢驗
種子質量不合格,未達到出廠標準 為避免問題玉米種繼續在市場上銷售,張先生第一時間安排人手聯系收購農民手中未播種和經銷商那里尚未出售的玉米種。經過粗略統計,到播種期結束時,總共收回問題玉米種2000余斤,加上之前尚未出售完的2000斤,目前共有4000多斤玉米種儲存在倉庫內。
張先生說,他們公司與萊州市豐源種業有限公司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以前的種子從未出現過
質量問題,所以,他對生產廠家也非常信任。不過,張先生覺得這一次玉米種出芽率低的問題絕非巧合 ,肯定是從萊州市豐源種業有限公司進購的不包衣“農大108”玉米種質量不合格,“可能就沒有達到出廠的標準”。
帶著這份疑惑 ,2012年6月19日,張先生委托安徽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對“農大108”玉米種的發芽率及水分進行檢驗。2012年7月6日,張先生拿到了檢測報告,檢測結果與他所猜測的完全一致,種子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在張先生提供的檢測報告上記者看到,送檢產品標注發芽率≥85%,水分≤13% ,張先生解釋說,實際情況卻是種子水分超標導致發芽率低。
“既然是生產廠家提供的種子出了質量問題,那他們就應該負責賠償。”張先生說,他和兒子又多次聯系生產廠家,但相較以前,對方的態度發生了變化,“不愿意賠償,說是我們保管不善造成的。”
□交涉無果
雙方各執一詞最終鬧上法庭 萊州市豐源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洪昌告訴記者,他們作為種子的生產廠家,每批種子在出廠前都會經過工作人員的檢查,只有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才會給客戶發貨,“所以,我們的種子不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是張經理保管不善造成的。”
對于孫董事長的說法,張先生一口否認,他表示保管環節中沒有出現問題,“都在倉庫里,為什么其他的種子就沒有問題呢?”與生產廠家交涉無果后,2012年年底張先生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賠償自己貨款4.3萬元,賠償其他各項經濟損失22萬余元。2013年2月19日,萊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雙方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爭辯,但當庭并未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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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