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長途汽車總站南區附近,一位小伙子在路邊打車,
行李包七八個。不料,
車行駛到花園路路口附近,一位執勤的
交警攔住了周先生,“交警說我的后備箱沒蓋上,屬于遮擋車牌,一次性扣滿12分,還要罰款2000元。
◥3日下午,長途汽車總站南區附近,一位小伙子在路邊打車,行李包七八個。本報記者 宋立山 攝 本報記者 宋立山
3日,省城出租車司機周先生拉了一位去火車站趕車的乘客,由于乘客帶的行李太多,后備箱的蓋子沒法蓋上。行駛途中被執勤的交警查住,最終罰款50元。
不蓋后備箱,險扣12分
周先生說,1月31日下午,他開車行至山大路附近時,路邊一位乘客招手叫車。看到乘客拿著一大堆行李,周先生心里也犯嘀咕,“這么多行李,后備箱肯定蓋不上啊!”由于乘客急著趕車,周先生幫乘客將行李裝進后備箱,急匆匆地趕往
濟南東站。
不料,車行駛到花園路路口附近,一位執勤的交警攔住了周先生,“交警說我的后備箱沒蓋上,屬于遮擋車牌,一次性扣滿12分,還要罰款2000元。”周先生一聽,當時就嚇蒙了,要是扣12分,就得停運啊!他趕緊下車跟交警解釋,好在交警查看了一番后,發現確實不是故意遮擋,網開一面,最后只罰款50元。
雖然這次僥幸沒被扣12分,可周先生心里卻犯了難,“以后再遇上行李多的乘客,拉還是不拉呢?”周先生說,如果不拉,乘客就可以投訴拒載,而拒載公司處罰同樣很嚴格,而且投訴太多,還可能面臨解除合同的風險。
“但是如果拉,后果可能會更嚴重。”周先生說,這次執勤的交警算是網開一面,一是覺得開出租車的掙不了幾個錢,二是感覺確實不是故意遮擋車牌,才沒有嚴格按照遮擋車牌來處罰。
乘客行李多,的哥犯難
3日下午,記者在長途汽車總站調查發現,由于年底回家的旅客較多,每個人攜帶的行李也比往常多了不少,不少人拖著大箱子,背上還背著包,有的手里還提著一個包。送客到汽車站的出租車中,記者看到有不少由于客人的行李太多,后備箱蓋子敞著。記者觀察了20分鐘,北園大街與濟濼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處,先后有5輛出租車敞著后蓋通過。
“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一位出租車司機說,有些出租車怕被投訴拒載,故意把后備箱開著,不讓乘客看清車牌號,對這種情況,不管是客管辦還是交警,都應該重罰,這樣才能維護乘客的利益,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
但是逢年過節時,更多的情況是,因為乘客的行李太多,導致出租車后備箱蓋不上。“對這種情況,相關部門能不能區別對待,從交警這個角度來說,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確實是行李多導致的,能否免予處罰?或者交警嚴格執法,客管辦重新界定一下拒載。”周先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