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市物價局表示
春運期間島城道路旅客
運輸票價實行
備案制。
“2013年春運期間,青島市道路旅客運輸票價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道路旅客運輸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客運企業在物價部門和交通部門確定的上限票價范圍內自行確定執行票價,執行票價確定后,到市物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并嚴格執行備案票價。”市物價局表示,未按規定備案的客運企業不得擅自調整票價。備案后票價可以下浮,但不得上浮。若旅客發現客運企業有違價行為,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投訴,市物價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記者 王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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