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征集公告(19中) 一、 征選人: 青島第十九中學
二、 項目名稱: 青島第十九中學規劃建設項目
三、 征選內容: 規劃(建筑) 方案設計
四、 工程概況:
1、項目位置: 即墨市鰲山衛鎮
2、基地周邊現狀:即墨市鰲山衛鎮、鶴山路以南、新河莊村以西、大任村以北、烏鴉山以東。
3、規劃指標:青島第十九中學征地面積184000.4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14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10000平方米 ,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30000平方米。具體內容包括擬新建校舍,含教學實驗樓、科技樓、辦公樓、綜合樓、學生公寓、餐廳樓、體育館、游泳館、后勤樓、地下停車場、廁所、道路、景觀、地下管網等。
(詳見設計任務書)。
容積率:≤1.0
建筑密度:≤30%
綠地率:≥35%
五、報名資格條件
1、中國境內外凡經合法注冊并具有法人資格,并具備規劃資質 乙 級、建筑資質 甲 級(國外設計機構需具備同等資質水平)并且業績突出的設計機構均可以作為方案參選主體。
2、有同類工程設計經驗者優先。
六、報名時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委托書原件;
2、設計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承建本工程設計負責人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近年度完成的同類工程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獲得的質量體系認證原件。
七、 方案參選人選定辦法
1、 所有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設計機構均可參加方案征集。
2、 征選人根據項目要求對預備參選人資質、業績、主要設計人員執業資格等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條件如下:
提供設計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承建本工程設計負責人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復印件;其他企業獲得的質量體系認證及近三年企業獲得省級以上規劃建筑設計榮譽稱號(可選項);近三年設計過的公共建筑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超過110000平方米以上)的設計合同復印件。征選人從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應征報名人中,擇優選定 4名作為正式應征人。
八、 資格預審辦法
山東省青島第十九中學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征選
資格預審辦法
注:近三年是指從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兩年度是指從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前兩年的1月1日,以此類推。
九、 征集方案的評審
方案評審由征選人和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按照規劃主管部門下發的規劃設計條件及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和內容,對參選方案進行綜合評價和比較論證,得出評審結果。
十、 方案補償費用
由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入圍方案進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第1名獎勵60萬元、第2名獎勵45萬元、第3名和第4名獎勵30萬元。未入圍者,不給于補償。
十一、 方案征集須知
1、以聯合體形式參選的,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參選協議,并確定代表人。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條件。
2、選定的參選人須交納參選保證金叁萬元。方案評審結束后5日內退還保證金,未達到設計深度要求的,不退還保證金。
3、成果使用:征選人在按約定向參選人支付征選獎勵補償費后,享有對參選方案的使用權。
4、糾紛:本次報名和征選活動將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如有糾紛,將按中國現行法律、法規,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程序解決。
十二、 報名時間及提交成果時間
報名時間: 2013 年 1 月 31 日-2月1日,每天9:30至16:30 ,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成果時間: 2013 年 3 月 21 日 16 時,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答疑和踏勘時間
征選文件獲取、答疑及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以報名時現場通知為準。
十三、報名地點及成果送交地點
青島市規劃局12樓評審大廳(香港西路55號)。
聯系人: 陳為糧
聯系電話: 13791911278
十四、該征集公告在 中國建設報(報刊)及規劃局政務網上(http://upb.qingdao.gov.cn)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