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快報訊(記者 成新蕾) 1月19日下午1點左右,市民張笑(化名)和朋友在芝罘區漢金城自助烤肉店內吃飯,吃出了一只長約3厘米的白色蟲子,這讓她非常氣憤。當她要求退餐費時,店方經理卻說只能退一位的餐費,否則不予退錢 ,幾經周折,最終飯店同意
全額退款。
1月19日中午,正值周末,張笑約了朋友一起來到芝罘區通匯大酒店二樓的漢金城烤肉聚餐。兩人吃了沒多久,張笑和朋友便在餐碟里發現了一個白白的東西,但并不像他們從
自助餐區拿到的食材。仔細撥開周圍的實物后發現,這竟是一只身上有黑斑的白色軟體蟲子。“差不多有3厘米,真的很恐怖。”
氣憤不已的兩人立刻找來飯店負責人,要求賠償。“我們要求把我們兩個人的餐費都退了,可是飯店經理說只能退一個人的錢 。”張笑對這一結果并不滿意,經過長時間協商之后,店家同意將兩人126元的餐費全部退還。
記者隨后聯系了張笑就餐的漢金城自助烤肉店。經餐廳經理林先生證實,19日中午確實有兩名顧客在就餐時吃出了蟲子。林先生請示過領導之后,同意將兩人的就餐費用總共126元全部退還。
在飯店吃飯吃到蟲子,對市民來說,已經有點司空見慣了。“有一次在一個小飯館吃到蟲子,老板就給我換了一盤,雖說挺生氣,飯還是要吃,換了就換了吧。”曾經在餐館吃飯吃到蟲子的張先生說,遇到這種事后,飯館給他換了一盤菜,他認為這樣事情就算解決了。
“如果客人吃出蟲子,一般就給他換一盤或者退錢。”在南通路上開餐館的王女士說,雖然平時挺注意衛生,但有幾次確實因為疏忽,在食物里發現過小蟲子或是頭發之類的東西,通常她都會跟客人協商解決。
記者隨后以消費者的身份咨詢了煙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工作人員回應,如果消費者再次遇到這種情況,說明這家餐飲機構存在一定的衛生隱患,消費者一定要將食品中的異物拍照,并保留用餐的發票等證據。在保留證據之后,應及時撥打舉報電話12331。但對于店方如何賠償的問題,這名工作人員說,盡量與商家協商解決,餐飲機構作為過錯方,給消費者道歉以及更換新的菜品是應該的。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