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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肉眼對快遞物品"安檢"。記者 孫傳浩
八大湖一家小加盟點,門頭不到10平方米。
快遞分揀后準備派送。記者 孫傳浩
快遞員老劉在送件的路上。他一般早上7:30起床,8點到點上取件,一直要忙到晚上7:30。
最近,快遞加盟商老馬也在關注著圓通、韻達等快遞公司遭處罰的新聞。最早聽到消息時,老馬正在忙著處理“雙十一”剩的快件,他并沒有感到意外,甚至有點同情這兩家快遞公司。因為“幾乎全行業都在運違禁品”,這倆被罰,只不過是因為“運氣不好”。近些年,隨著電子商務而快速發展的快遞行業,由于競爭的激烈和監管的不健全,正在野蠻生長。從快遞加盟點的合法性,到快遞員的素質與從業資格,從違禁品的缺乏監管到快件的安全,在民營企業占主導的快遞行業,亂象叢生。
■從兩粒子彈殼說起
違禁品快遞我不收別人也收
現實是,幾乎所有東西都可以郵寄 一提到快遞安全,四十多歲的老馬沒說話。他打開抽屜,翻出兩個金屬的小物件扔在玻璃茶幾上,兩聲清脆的響聲之后,記者拿起一看,是兩粒子彈。兩粒都是用過的,里面已經沒有了彈藥,一粒的外面還寫著一個英文單詞“you”。老馬現在是一家全國知名快遞公司的加盟商,負責市北區一片區域的快遞收發,他手下有二十名快遞員,算是青島市一個比較大的“點兒”。
“這是快遞里夾著的違禁品,航空公司給退回來了 。”老馬不慌不忙地說。類似這樣被退回的危險違禁品,他不止一次收到。這是本市一家高校的學生寄的快遞,“趕上學生畢業分配,一下子收了上百個件 。東西太多,快遞員沒法挨個看。”老馬說,那次一共退回來十幾個件 ,“多數是因為包著子彈殼”。這些小小的子彈殼,大多是放在被褥、衣服里 。“學生們畢業了 ,留幾顆子彈殼做紀念。”子彈殼上的刻痕就說明了這一點。如果不是航空公司的安檢儀器,憑借人的肉眼是很難看出來的。
但現實是,快遞員的肉眼,可能是目前快遞違禁品安檢的唯一手段。
因為快遞員把收來的快件送回快遞點之后,就會直接裝車送往位于城陽的分揀中心,分揀之后,空運的會運往機場,汽車運輸的會直接裝上開往外地的貨車。
“我們這里連個安檢的設備都沒有,怎么檢查?”老馬說,這里一天得有幾百個甚至上千個件發出去,不可能一個個打開看。“我們這么大的點兒都沒有,其他小的點兒就更不可能有了 。”老馬說,有些小的快遞點甚至連個門頭都沒有 ,快件就放在馬路邊上,“怎么可能有安檢設備呢?”也就是說,如果是走汽運,快遞員是唯一的安檢員,也是整個快遞鏈條上負責安全把關的唯一環節。走空運的稍好點,畢竟還有機場安檢一關。提到這兩天圓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公司因為違規托運危險品而受罰的消息,老馬感嘆這兩家是“膽子大”、“命不好”。整個行業幾乎都這樣,只不過它們“正好踩到雷了”。
對于含有違禁品的快件 ,老馬毫不隱晦地說,他照收不誤。只不過 ,像火柴、化妝品等違禁品,他們不會走空運,而是走汽運。“空運有安檢,汽運沒有 。”如果被航空公司退回來,老馬“要被總公司罰款”,甚至“被取消加盟點”。老馬覺得,這樣犯不上。他也是沒有辦法,因為現在的快遞公司太多了 ,競爭早已經“白熱化”,“我不收,別人也收”。
根據有關規定,金磚、銀條、現金、鉑金等貴重物品不能郵寄;血樣、尿樣等醫學樣品不能郵寄;動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不能郵寄;
筆記本電腦或者手機要把電池取出后才能郵寄;易燃易爆等化學物品不能郵寄,酒類物品不能郵寄。按規定,如果一定要郵寄化工產品,郵寄人需要持省級以上相關部門開具的安全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才能辦理郵寄手續。
今年8月份,本報記者曾經先后聯系了青島宅急送、中通、韻達、順豐、圓通、天天快遞、中誠快遞、佳吉快運、一通快遞、捷特快遞、青島盈飛和駿江快遞等12家快遞公司,除了青島圓通之外,其余11家快遞公司均表示可以運送記者想運的違禁品。
申通的快遞員老劉對于哪一項是違禁品,心里清楚得很。但對于客戶的要求,他根本無法拒絕,理由和老馬一樣,“你不干,別人也會干”。而且收件是快遞員的主要收入來源。“送一個件只能掙一塊錢提成,而收一個件至少兩三塊,多的時候能到五六塊。”在經濟利益的考量下,他“不得不這么做”。但在接快件之前,他會仔細地檢查快件到底是不是違禁品,如果是,他會在快件上明確地寫上“汽運”兩個字。如果忘了寫,快件走空運被退回來,他會被罰款。以前是退回一個件罰兩百,但圓通、韻達出事后,“罰金漲到了一千”。
小心謹慎的老劉還沒有因為違禁品被罰過款,盡管他最大的兩個客戶都是在淘寶上賣化妝品的。碰到有些汽運網絡覆蓋不到,必須走空運的,他會毫不猶豫地拒絕。“聽說韻達的快遞員以前敢收化妝品的空運,不知道這次出事后敢不敢了?”
在這樣的背景下,今年初轟動一時“郵包炸彈傷人案”的發生,就不那么讓人意外了。
■丟件,該如何是好?
有一種免責的丟失叫“未保價”
快遞員丟件內部處罰重,賠給消費者多少就“不一定了” 這些日子,青島人江先生并不太關心郵寄違禁品的問題,而他所發愁的是,自己寄往寧波的一個快件被快遞公司弄丟了。11月6日,他用圓通快遞把一部手機和幾個配件發給了在寧波的妹妹。過了好幾天,妹妹還沒有收到貨,于是就打電話給寧波那邊的圓通。圓通回復說,快件丟了,愿意賠償一千塊錢。江先生聽說后,很不滿意,“那部手機買的時候加上配件一共2625塊錢,現在只賠一千塊錢,我不能同意。”
可是,圓通快遞給他的回復是,江先生沒有保價,公司只能賠償這么多。如果不能接受,可以尋求法律手段解決。
江先生的困境可能是許多人都面臨過的。
山東省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受理中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三季度該中心共受理、結案申訴1851件。其中,丟失短少和損毀分別占申訴量的15.85%和13.85%。
在老馬看來,快遞公司一般都會如此處理。“最好是能保價,這樣就能賠償保價的金額了。”但消費者需要承擔一筆費用不菲的保價費,目前,順豐是千分之五,而申通要價百分之三。但對于許多申通、圓通之類以加盟模式發展的快遞企業來說,很多時候,這筆保價費都被加盟商留下了,最后如果出現了問題,“加盟商肯定要和你討價還價”。
而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旺認為,消費者通過快遞公司寄快件,實際上是一種委托運輸的關系。“你填寫的運單實際上就是一份委托運輸合同。”張旺說,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運輸的是貴重物品,委托方有義務告知托運方,并承擔額外的費用。“這就需要你進行保值,你只有支付了更多的運費,人家才能承擔更多的賠償。要不然,你用同樣的錢,憑什么讓人家承擔更多的義務,這是不公平的。”
對于法律上的事,老馬懂得不多。但他知道一個道理,就是兩方是平等的。“有時候你占便宜,有時候你還吃虧。”
老馬就碰上了一個職業的索賠者,有一名女顧客,經常從網上購買一些比較貴的電子產品和化妝品之類的東西,快遞員給她送過去,她往往隨便簽上自己的一個網名,比如apple之類的英文。“我們快遞員只要看收件人姓名和簽名一樣,就行了。”老馬說,但快遞上的收件人姓名也是她的網名。收到貨后,這位顧客就在淘寶上申請退款,表示沒有收到貨。“她說我們的快遞單上不是她簽的名,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老馬一開始賠了一兩次,“一個平板電腦我們賠了七百多。”但后來,發現她每次都這樣,老馬就報警了。
快遞員老劉覺得,沒丟過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他送快遞的第一天就丟了一個件,是一件衣服,他賠了人家兩百塊錢。他當時把件拿出來放在摩托車后座上了,打電話給收件人讓他下來取。“他說是另一座樓,我就馬上過去,快遞放在后座上忘了,就掉了。”他后來回去找,怎么也找不到了。
更多丟件的情況是,被人偷了。老劉每次上樓去給人家送快件時,他都只能把摩托車停在樓下。每走一層樓就往下看看,防止快遞別被人偷了。他的同事,曾經連摩托車帶快件都被人偷了。“光快件就賠了五千多塊錢,他小半年才還上。”
老劉說,對于丟件,快遞員一般都是原價賠償,這部分錢直接由公司扣,但賠給消費者多少,就“不一定了”。
當然,老劉也不否認,也有的快件可能被快遞員掉包,但即使這種情況,也很難查得出來。“一個快件從寄件人到收件人,要經過至少七道手續,很難說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老馬也聽說過有新快遞員卷著快件走了的,這部分損失就得由加盟點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