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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灣海事處的執法人員在對白色編織袋內的刺鼻物品進行檢查。
為省托運費和海上通行時間,煙臺一家貨運代理公司在為一家化工廠托運易自燃物質“連二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時,向負責托運的兩家船公司隱瞞了信息。近日,當裝載該危險物品的兩艘貨船行至青島海域時,被青島海事局前灣海事處查獲。9月18日,記者了解到,這些危險貨物的價值超過120萬元人民幣,托運人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將面臨最高40萬元的行政處罰。
“普通貨物”咋有刺鼻氣味? “按照規定,通行前灣海域的貨船必須向我們遞交托運貨物信息。對于船只托運的普通貨物,執法人員需要隨機抽查,而危險品貨物則需要走相應的審批手續。”據青島海事局前灣海事處監管科科長張保國介紹,近日,前灣海事處的執法人員在對一艘普通貨船進行抽查時,發現該貨船托運貨物有些異常 。按照托運人向前灣海事處提供的貨物信息,船上裝載的是一種名叫“磨料”的貨物,而當執法人員打開貨物集裝箱,發現這些貨物都是用白色編織袋包裝,并且散發出一股刺鼻的氣味。
“憑經驗,當時我們就感覺到里面可能是化學物品,所以就對這艘貨船進行了全面檢查。”張保國告訴記者,檢查發現,該船一共裝載了兩個大型集裝箱,箱內都存放著一樣的物品。前灣海事處立即對集裝箱內的物品進行了取樣,并將樣本送至權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船裝載的貨物是 4.2類危險貨物易燃固體——連二亞硫酸鈉。
為省運費和時間鋌而走險 張保國告訴記者,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調出了托運人的信息。信息顯示,除了被查獲的這艘貨船,該托運人還通過另外一家船舶公司托運了一船貨物,而這第二艘船就停在附近。執法人員立即確定船只,上船進行檢查,發現這艘集裝箱貨船上裝載了4箱與之前被查船只相同的貨物。經過統計,兩艘船托運的6個集裝箱共裝載了138噸的連二亞硫酸鈉,貨值超過120萬元人民幣。托運人涉嫌未向海事主管機關辦理船載危險貨物申報手續,該集裝箱、貨物包裝上均未貼任何危險品標識。
記者了解到,貨物的托運人是煙臺一家貨運代理公司,負責為山東省一家化工廠將化學品運輸到廣東湛江。而廠家在委托貨代公司代理托運時,已經提前告知了貨物屬于危險品等相關信息。但該貨運代理公司在委托兩家船公司進行托運時,卻將信息進行了隱瞞,同時在通行前灣港海域時對海事部門也進行了隱瞞。
據了解,連二亞硫酸鈉也稱為保險粉,是一種白色砂狀結晶或淡黃色粉末化學用品,熔點300℃(分解),引燃溫度250℃,該化學用品不溶于乙醇,溶于氫氧化鈉溶液,遇水發生強烈反應并燃燒。該化學用品在運輸時,需要避開生活居住處所,并要進行積載隔離的危險貨物。一旦作為普通貨物裝船出運,將對承運船舶上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如此危險的化學用品,托運人為何要瞞報進行托運?張保國告訴記者,托運危險品要比托運普通貨物的費用高出30%,并且托運危險品需要先報至海事部門進行審批。為了節省運費和時間,這家貨代公司才鋌而走險。
偷運危險品,今年已查了5起 經初步查明,托運人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而由于此次托運人是委托兩家船公司分別進行運輸的,這將算作兩起瞞報危險品進行海上運輸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托運人將面臨最高40萬元的行政處罰。據悉,該案件將移交給青島海事局進行最終調查和處罰。
記者了解到,這是前灣海事處在2012年查處的第4和第5起危險貨物瞞報案件,也是今年第二次查獲的大宗危險貨物瞞報行為,因查獲及時,成功避免了安全事故隱患,消除了對船舶和人身財產的潛在危害。
據悉,在今年2月份,青島海事局前灣海事處查處了一起瞞報鎳氫鋰電池案件。3月份,前灣海事處又查處了兩起瞞報農藥的水上運輸案件,其中一起是在3月16日查處的,一共查獲了裝有農藥的21個集裝箱,貨值超過1000萬元,是最近幾年查獲的涉案金額最大、貨物數量最多的大宗危險貨物瞞報案件。 文/圖 記者 陳界交 本報通訊員 賈國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