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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樓市調控政策的持續發力下,庫存壓力很大的開發商不得不使出降價的終極措施,來緩解資金壓力。降價對百姓來說無疑是件好事,然而隨著建材和人工成本等費用的持續走高 ,購房者不禁會擔憂:即使房價不降,為了保證成本利潤,開發商都很有可能縮減“質量成本 ”,更何況在房價大幅降低、利潤縮水的情況下。而近期各地不少“喊降”的樓盤,在交付時也紛紛出現了由材料而導致的質量問題。
近日,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市政府提請審議《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草案)》。這意味著本市將對建設工程材料管理進行地方立法草案,明確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應當在銷售場所明示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的具體信息。雖然僅是草案,但卻在業內引起了一陣熱議。的確,對于房屋本身質量而言,材料可能是最關鍵的部分,也是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比如,2008年的“樓脫脫”、“樓晃晃”,2009年震驚全國的“樓倒倒”、“樓歪歪”、“樓薄薄”事件,無一不是因建筑材料掉包、縮水及偷工減料所致。
房子用料明示,無疑是揭開了包在水泥內的那層原先看起來似乎還很神秘的窗戶紙,讓不少購房者有如吃了顆定心丸之感,也增加了一層人性化的維權保障。如今,人們已經習慣了食品包裝上明示的成分,而房子作為“大件”,其實更應該讓百姓買個踏實、心安。
看料就知房好壞?那你得練基本功! 內涂水泥、外做立面之后,毛坯的房源就交付到購房者手中,這讓普通購房者如何知曉,房子被這些可見的皮膚包裹之下的內部“ 臟器”是否健康?4月26日,市城鄉建設部官員對《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詳細說明,通過之后,今后購房者就將對建筑材料一目了然了。
【草案解析】 建設材料明細將明示 焦點一:草案明確規定了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工藝落后的建設工程材料的行為及目錄。 第十三條: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污染環境 、能耗高、生產工藝落后的建設工程材料。
意義:近期一則新聞報道,由于李滄區一河流附近的在建房地產項目排出污染度高的建筑垃圾,河內大量魚死亡。由此可見,在施工過程中使用污染度高的建筑材料,不僅會危害今后居住者的健康,還會對項目周邊的生態環境甚至居民生活造成影響。使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的建設工程材料,減少建筑工程對能源和資源的消耗,也是此條例的意義所在。
焦點二:建設材料明細明示。
草案第二十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應當在銷售場所明示所售房屋的建設工程主要材料品牌、生產廠家等明細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中載明。
意義:當下到售樓處買房,購房者能夠看到的公示信息包括開發商建設及預售資質、房源數量、每套房源的價格等信息,但對房源內部使用的工程材料卻無從知曉,而由于建筑工地輕易不讓外人進入,現場實地考察行不通。在售樓處公示建設工程主要材料的信息,無異于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全面的買房參考。
焦點三:建設材料明細寫入商品買賣合同附件。 具體約定見上述第二十八條。
意義:此條規定不僅明確了公示建設工程材料是開發企業的義務,知曉材料信息是購房者的權利,還從購房合同層面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正如超市出售的食品都有配料說明一樣,今后房子也將有詳細的用料說明,并在“說明書”——購房合同中詳細標注。
焦點四:毛坯精裝均屬建設工程材料 意義:建設工程材料公示的范圍比較廣。草案第三十六條規定了八種需要建設、質監、工商等部門重點監督檢查的材料,分別包括承重結構的混凝土、鋼筋、磚、砌筑砂漿、水泥等,墻地的保溫、防水材料,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地下管線等主材及配件,再有地板、涂料、電器開關等裝飾裝修材料。
案例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 購房者孫先生之前在某品牌開發商的項目購買了一套房子,每平方米單價超萬元,交付標準為精裝修。買房之后,孫先生通過業主論壇結識了不少鄰居,后來他們又自發建了QQ 群作為交流平臺,時不時在群里分享項目的工程進度、房價走勢和周邊規劃的動態等。
孫先生買房時間比較早,交房日期到了之后 ,他通過業主群與同期其他業主一塊現場驗房,但最終失望而歸。在群里,孫先生氣憤地說,自己的那套房子內部設計很不合理,玻璃、地板、瓷磚都有明顯劃痕 ,最令他不滿意的是廚房,天然氣管和水管的設計全部外露且不整齊,非常不美觀。很快 ,其他看房的業主也說了各自發現的用材質量問題,比如入戶門并沒有像合同中說明的那樣為鋼質防盜門,而是防火門。有的后期業主聽到群里的質疑,就在房子即將竣工時到工地現場考察,發現項目建設材料也有很大的問題:外墻保溫材料國家有明確規定不能使用可燃泡沫材料,但業主在工地現場取材料樣品研究之后發現,項目所用的保溫材料卻是可燃泡沫,這無疑是極大的安全隱患,尤其各地火災事件發生后 ,業主們更加關注建筑的防火問題。
幾位業主將上述質量問題以書面方式寫下來,并聯合找到開發商,要求依據合同逐一整改 。但開發商勉強同意將門窗等精裝修部分按照合同給予一定賠償,并不同意建設防火材料有問題。孫先生和幾位業主到消防系統反映,消防系統給出的答復是這個項目之前通過了消防檢查,而后國家對建筑防火提出新的要求,這些在建項目未更換,并表示會告知開發商令其更換。
雖然此次維權還算成功,但孫先生和其他業主都覺得相關部門對開發商建筑材料的監管不夠,購房者對內部材料幾乎一無所知。“本想買貴點的房子能更安全,看來再貴的房子也存在問題。希望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維護我們購房者的權益,保證房屋質量和安全。”春暖花開,開發商的品牌促銷力度加大,而通過邀請業主體驗,已經成為今春開發商們推廣品牌及人居文化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