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普陀區副區長陳猛受賄案一審,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陳猛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陳猛擔任松江區副區長期間,利用分管城建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幣、港幣、美金、LV手表和百達翡麗手表等錢物共計人民幣1547.9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其中,陳猛被指控的受賄事實中,為開發商提高容積率等和小說《蝸居》中情節十分相似,法院審理認為,考慮到陳猛能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且本案贓款已全部追繳等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據《新民晚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